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49.9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5月25日(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63倍,超出幅度约为142.17%;也高于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扣除后静态市盈率的44.72倍,超过11.72%左右,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科技”)、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发行人”或“公司”〔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线下认购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限售期设置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福建南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消除初步询价结果后不符合投资者报价的要求,协商一致消除拟认购价格高于20.43元/股(不含)的所有配售对象;消除拟认购价格为20.43元/股、拟认购数量小于800万股(不含)的所有配售对象。上述89个配售对象由11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1044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069%,373600万股。上述89个配售对象由11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1044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069%,373600万股。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本公告附表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在2023年5月31日(T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5月31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不安排本次发行。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发起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股份数量为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243.9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之间的差额为243.90万股。
4、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本次线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以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
5、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的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所有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都通过申万宏源承销和赞助线下投资者平台(https://ipo-jxc.swhysc.com)在线签署承诺书并提交验证材料。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6、独立表达认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7、发行回拨机制:线上线下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认购的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5月31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线上发行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具体回拨机制见“1、(6)回拨机制”。
8、分配投资者支付和放弃股份处理:线下投资者应根据福建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根据2023年6月2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分配数量(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线下投资者应按照以下原则转移资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效。
(1)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协会注册的配售对象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同日获得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全部配置新股将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
(3)线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转让时,应在支付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06WXFX六位新股代码”(如果新股代码为00001,则备注为“B00199906WXFX00001”),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会导致转让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行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银行开立了线下发行账户。配售对象记录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当在同一银行系统内支付,不得跨银行支付;配售对象记录的银行账户不属于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转入工商银行线下发行账户。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福建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2023年6月2日资金账户(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9、暂停发行: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具体暂停条款见“七、暂停发行”。
10、投资者参与线下查询配售的,视为认可并承诺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同意并承诺配合发起人(主承销商)核实投资者身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和其他涉嫌相关关系的投资者保留拒绝参与发行报价或排除报价的权利;有权检查投资者是否禁止配售。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或合作。如果拒绝合作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
11、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12、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在《中国证券日报》上发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福建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以下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1、本次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请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截至2023年5月2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南王科技所在行业为“造纸纸制品行业(代码C22)”(T-4日)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63倍。
截至2023年5月25日(T-4日)主营业务及发行类似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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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5月25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在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消除了负值和100倍以上的市盈率极值。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的发行人市盈率为49.96倍,高于2023年5月25日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63倍,超出幅度约为142.17%;也高于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扣除后静态市盈率的44.72倍,超过11.72%左右,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南王科技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规模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在纸制品包装市场的收入规模,特别是在环保纸袋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公司拥有300多台主要设备,包括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德国卫星软印刷机和日本自动化袋装配线;国内行业先进的自动印刷设备、自动纸杯机、吸管机、袋装设备,近100台(套)进行检验试验设备。一方面,公司的规模优势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它在面对客户和供应商时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除了加深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对公司业务合作的粘性外,规模优势还可以在合作研发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沟通。不断增长的规模优势也能吸引潜在的市场客户和合作伙伴,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规模优势。
②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以服务下游各行业龙头客户为基础,以卓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赢得了众多知名品牌客户的信任,并与他们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是肯德基、麦当劳、星巴克、美团、华莱士、海底捞、蜜雪冰城、优衣库、耐克、阿迪达斯、安踏、特步等国内外知名的消费和餐饮品牌。公司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获得肯德基“2019年百胜中国质量奖”、麦当劳“2020年AA供应商质量奖”、“HAVI保障供应奖”、“HAVI卓越质量奖”、“HAVI开发创新公司奖”、“HEYTEA2019年最佳新供应商”喜茶、“HEYTEA2020年优秀供应商”、美团“优秀供应商卓越伙伴关系奖”、来伊份“2020年优秀辅料供应商奖”和海底捞“2021年最佳诚信供应商”、“2022年最佳产品供应商”。一方面,高质量的客户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可以利用高质量客户的影响来扩大业务规模,吸引潜在客户,逐步扩大和加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③持续的技术创新优势
在多年的经营中,公司始终注重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发体系,采用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与陕西科技大学、北京印刷学院、袋王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建立合作研发关系,与北京米格实验室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建立米格实验室企业服务站,提高和加强产品检测资源和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跟踪国内外纸制品包装领域的最新技术发展,开展新技术和新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确保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
④质量控制优势
由于食品包装与食品直接接触,客户对食品包装的质量控制要求很高,特别是食品安全,客户非常重视,因此对供应商的软硬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麦当劳和星巴克对供应商提出了额外的BRC认证要求。在环保纸袋领域,下游优质客户也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例如,终端客户优衣库对产品“零缺陷”的质量要求对供应商提出了最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
公司非常重视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在行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更严格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流程,控制了整个产品质量。目前,公司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还建立了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通过每批产品给出唯一的可追溯号码,可以对每批产品供应商、原材料、生产、仓储、销售和市场反馈进行数据收集和跟踪,并在2小时内完成产品可追溯性,快速响应客户反馈,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此外,该公司已通过ISO 22000: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9001:2015年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2015年环境管理体系、FSC-COC认证和BRC认证(A级+认证),构建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其质量控制体系贯穿于产品研发、供应商管理、原材料检验、生产管理、客户销售和产品售后服务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为产品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确保交付给客户的每一种产品都是高质量、高标准的。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积累的软硬件优势,为潜在竞争对手与优质客户竞争筑起了壁垒。
⑤生产领先优势
一是生产设备的领先优势。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更加注重高精度、高稳定性、高效率、高自动化的原则,通过引进足够数量的先进生产设备,确保产品的高精度、高质量、高合格率和低成本。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了服务领先客户的门槛,降低了竞争对手。
二是产品种类齐全。在环保纸袋领域,公司可生产各种规格、手柄、形状的环保纸袋产品;在食品包装领域,公司产品涵盖餐厅食品级纸包装的绝大多数类型,成为“一站式”供应商。
第三,产品标准化的优势。鉴于印刷产品生产成本与生产批量、标准化(规格、材料等)高度相关,公司积极引导客户接受公司的产品标准,具有生产标准化和规模优势,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即使订单略低于竞争对手,也能保证公司的合理利润,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⑥战略布局优势
在国内地区,公司在关键消费区域进行战略布局,接近终端优质客户设立子公司,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客户需求响应速度,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公司在中国的多点布局和生产能力降低了核心客户关注的供应链风险。在国外地区,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方便直接开展海外业务,避免贸易壁垒。
综上所述,发行人发行的定价是基于同一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综合考虑发行人不同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应用细分和客户结构,具有良好的利润可持续性、增长空间、产品和服务优势,定价是合理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发行价格确定后,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26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763人,约占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78.15%;有效申购总数为794,790万股,约占无效报价后申购总数的77.07%,相应的有效认购倍数约为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292.22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线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2680.01万元,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5608.90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应根据实际认购意图进行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应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股公开发行4878.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根据发行价格17.55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5608.9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828.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7380.83万元。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2022年8月10日,南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87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18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南王科技”,股票代码为“301355”,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南王科技所在行业为“造纸纸制品行业(代码C22)”。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5月25日进行(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如下:
(1)37.4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34.01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49.9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45.3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3、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4878.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9509.7928万股。
发行价格不超过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因此,发起人(主承销商)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这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之间的差额为243.90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3487.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初始网上发行数量为1390.2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4878.00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确定。
4、本次发行的线下和线上认购日为T日(2023年5月31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或线上认购。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能再参与线上认购。
(1)线下认购
本次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T日)9:30-15:00。
(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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