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037
西宁特种钢有限公司
202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督询价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11日,西宁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西宁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询价函》(以下简称《询价函》)。公司收到询价函后,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逐项落实询价函中提出的问题。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可持续经营能力。
由于公司2022年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前后净利润为负,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公司股票已实施退市风险警告叠加其他风险警告。报告期内,公司钢铁行业营业收入56.01亿元,同比下降39.48%,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10.77%、7.41%、0.45%,逐年下降趋势明显。此外,公司煤炭行业营业收入12.18亿元,同比下降17.20%,毛利率-12.85%,较去年下降24.62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扣除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连续11年为负,本审计报告是与可持续经营相关的第一个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请公司:(1)结合钢铁业务销售区域、成本结构、价格等,定量分析钢铁行业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具体原因,说明是否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2)根据公司煤炭行业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销售价格变化,定量分析近年来煤炭行业毛利率波动较大,(3)结合审计意见的变化,补充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和拟采取的具体对策,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结合钢铁业务的销售区域、成本结构和价格,定量分析钢铁行业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具体原因,并解释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1.受原材料市场和采购区域影响,原材料合金和废钢的采购价格同比上涨,其中废钢、钼铁、钒铁、镍板、硅铁、硅锰同比上涨91元/吨、1809元/吨、71元、694元/吨、27元、114元/吨、485元/吨、255元/吨。
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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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市场和钢铁行业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产量下降,导致2022年钢材承担的人工成本、制造成本等固定成本比2021年分别上升0.34%、1.42%。
钢材销售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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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钢铁行业经营环境严峻,行业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钢材价格下跌。房地产投资的疲软运行继续拖累钢铁需求。优钢销量较2021年减少40.88万吨,其中西南地区减少11.53万吨,中南地区减少6.47万吨,华北地区减少14.19万吨。与2021年相比,公司螺纹钢销量减少了20.12万吨,其中西北地区减少了18.86万吨。2022年钢材销售区域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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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钢材平均销售价格为4616元/吨,较2021年下降461元/吨,较2020年下降653元/吨。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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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2022年钢铁市场利润明显收缩,平均价格下降,钢铁市场冲击,行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公司生产节奏,产品需求明显减弱,销售、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同时原材料价格继续高运行,产品毛利润较同期大幅下降。
公司钢铁行业毛利率是否进一步下降,主要取决于钢铁供需关系、铁矿石、合金材料和大宗原燃料价格的影响。
“(2)根据公司煤炭行业的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销售价格的变化,定量分析近年来煤炭行业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并结合具体的业务模式、生产成本的变化和行业的总体趋势。”
1.公司煤炭行业的主要产品类别及价格变化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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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业务模式,生产成本变化
公司煤炭行业的主要产品类别包括焦炭和化工产品。焦炭产品采用“乌海、甘肃、宁夏、西宁”四个市场的实际平均价格定价,主要销售给合资企业。焦化产品销往周边市场,具体业务模式没有改变。2022年,公司生产焦炭46.15万吨,同比下降30.43%,销售焦炭43.57万吨,同比下降21.85%。2022年,公司焦炭和焦化产品价格同比上涨,但受供求关系影响,上游原料煤价格大幅上涨,本期毛利由正转负。产品价格变化幅度低于原煤价格变化幅度,导致近年来煤炭行业毛利率波动较大,本期毛利率由正转负。吨焦收入、成本、毛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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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行业总体趋势比较
2022年,受资源影响,公司煤炭行业产量下降,产品价格上涨远低于原煤价格上涨,成本明显上升。公司位于青海,当地没有炼焦煤源,需要在山西、内蒙古、甘肃等地购买。物流成本高,导致毛利润下降。报告期内,焦炭行业的利润与陕西黑猫和山西焦化企业呈现相同的变化趋势。具体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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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2022年度报告。
“(3)结合审计意见的变化,补充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和拟采取的具体对策,并充分提示风险。”
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中,年审机构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了关于可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意见:“2022年西宁特钢公司净亏损16.26亿元,2022年12月31日,西宁特钢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为-8.57亿元,表明存在可能对西宁特钢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023年5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已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公司、控股股东、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与破产清算不同,重组是一项司法程序,旨在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若公司、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能够进入重组程序,则可以重组为机会,化解债务风险,优化经营结构,恢复正常经营。此外,通过重组,公司还可以引进高质量的战略投资者,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继续发挥其技术优势,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一是积极推进恢复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工作;二是通过司法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公司财务结构,解决退市及相关债务风险,确保公司业务有序稳定发展;三是继续加强管理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推进低成本战略,以“优良结构、指标、成本降低、效益提高”为出发点,减少损失;第四,采取积极措施调整产品结构,增加新产品研发(特别是特种钢产品研发、销售)的稳定运行,加快资金回收,控制经营费用,确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第五,与供应商创新合作模式,维护与相关方良好持续的合作关系;第六,坚持公司资金规划,大力实施“快速采购、快速生产、快速销售、快速支付”四种快速工作模式,不断提高资本周转效率。
公司充分提醒风险,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接受公司的重组申请,则存在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布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公司被宣布破产.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关于有限资产和流动性风险。
年报显示,2022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30亿元,其中受限资金为11.70亿元,包括11.53亿元的票据保证金,而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仅为7.34亿元。负债方面,期末公司总负债162.23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6.65%,较期初增长8个百分点,远高于同行业。在债务结构方面,报告期末公司短期贷款40.1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44亿元,分别低至0.43、0.30,短期偿债压力大。
请公司:(1)解释现有账单的规模和相关业务规模是否与存款规模相匹配,存款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自身信用状况,是否变相为其他方提供保证;(2)定量分析日常业务活动所需的运营资金规模,并结合投资活动的支出安排,说明现有货币资金的规模是否能满足公司经营和投资活动的需要;(3)要求公司解释现金流、融资能力、有息负债规模、资产有限等相关债务偿还安排,并分析即期负债的偿还来源以及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说明现有账单的规模和相关业务规模是否与保证金的规模相匹配,保证金的比例是否符合行业的整体情况和公司自身的信用状况,是否伪装为他人提供保证。”
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7.34亿元,已贴现未到期应付票据10.19亿元(本项在期末财务报表中列为短期贷款),共计17.53亿元,对应保证金11.53亿元,保证金比例为66%。期末结存应付票据符合金融机构授信原则,不变相为他人提供保障。应付票据及保证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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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分析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经营资金规模,并结合投资活动的支出安排,解释现有货币资金规模是否能满足公司经营和投资活动的需要。”
在“十二五”期间,公司全面完成了工艺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基本完成,除小技术改造外,目前没有大型项目投资。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亏损2.84亿元,财务费用1.38亿元,非现金折旧摊销1.36亿元,经营现金收支基本持平。根据第一季度报告,经营现金流净额为0.54亿。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基本上可以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投资活动,但整体经营资金紧张。
“(3)要求公司解释现金流、融资能力、有息负债规模、资产有限等相关债务偿还安排,分析和解释即期负债的偿还来源以及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请年度审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2023年一季度新增融资0.5亿元,其中到期续贷13.65亿元,净回报1.12亿元。第一季度没有逾期或违约,系统查询信用信息良好。5月23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重要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相关申请人已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因为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重组申请对后期贷款和反向贷款产生重大影响,最终根据司法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最终解决方案解决到期债务。同时,公司不限于1.(3)积极应对相关流动性风险,做好相关进展信息披露工作。
会计意见:
1.我们对上述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取得公司“应付票据备查簿”,核对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3)取得《企业信用报告》,核对报告中列出的担保和融资情况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核对其资金有限;
4)独立获取公司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发送所有银行存款余额、资金限额、应付账单、贴现未到期账单等信息;控制信函过程,根据回复信息了解货币资金的所有权限制,检查公司账面余额是否与银行信函结果一致;
5)取得公司出具的承兑汇票协议,检查协议保证金比例是否与银行回复、账面金额、应付票据备查簿一致;
6)跟踪公司在合并范围内向关联方签发应付票据后的背书情况,检查分析应付票据的最终目的地;
7)了解和分析承兑人的信用风险,以及检查期后的承兑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8)检查应付票据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适当的报告和披露。
根据我们按照相关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程序,并检查上述(1),所有主要方面与我们在2022年西宁特种钢铁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审计证据和所了解的信息一致。
2.针对上述(2)、(3)公司的描述,我们认为公司的描述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和事实基本一致;与可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公司应对措施,《西宁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解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专项说明》在大华审字[2023]001651号审计报告中附注2、(2)及2023年4月29日公布的《西宁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解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已详细描述。
“3.关于预付款。
根据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底预付款余额为18.50亿元,其中预付关联方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公司”)17.61亿元,较期初增长3.75亿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向矿冶公司的相关采购金额为21.95亿元,同比下降50.46%。此外,矿冶公司2022年底总资产33.81亿元,净资产2.32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3.15%,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年净利润为-2.24亿元。
请公司:(1)报告期内公司与矿冶公司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协议内容、货物交付、结算方式、付款安排,以及公司的具体采购和销售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和相关采购金额大幅下降时向矿冶公司预付款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合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说明矿冶公司预付款是否有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与矿业冶金公司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协议内容、货物交付、结算方式、支付安排,结合公司具体采购销售,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和相关采购金额大幅下降,矿业冶金公司预付款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矿冶公司续签采购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西宁特种钢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西钢矿冶技术有限公司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长期稳定发展,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①合作宗旨 A、甲乙双方是西部较大的钢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甲方产品在行业内影响力大,销售持续稳定。乙方生产的产品是甲方的主要原材料,质量稳定。B、为建立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实现经济运行、互补优势、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C、本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的基础。
②合作内容 A、甲方采购乙方产品:铁水、生铁、烧结矿、块矿等。B、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借助甲方采购平台,以市场价格从甲方采购备件、生产工具等辅助材料。具体价格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C、甲乙双方应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甲方在钢铁行业影响力强,技术实力强。甲方应从技术和测试等方面给予乙方支持。定期标杆生产指标,促进技术进步。D、乙方产品产业链较长,位于西部地区。由于环境保护等因素,铁精粉等原材料采购需要预付款;同时,由于冬季天气寒冷,大多数矿产企业停止生产。乙方需要的原材料应提前支付冬季储存和采购资金,双方协商结算方式为预付款结算模式。
③供货期限、数量 A、供货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双方根据双方的经营情况协商签订新协议。B、供应量:乙方应保证生铁和铁水的供应量,每月不少于双方约定的数量。具体月供应量以甲方每月生产计划的需要为准。C、烧结矿和块矿的供应应应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具体数量由双方另行约定。
④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西北地区是销售和采购的最佳半径。价格形成机制本着市场公平性的原则如下:A、生铁、铁水价格:根据我的钢铁网站西北地区(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价格)1日、10日、20日上市生铁价格(不含税出厂价格)的平均价格,作为不含税计价的基础。铁水价格根据铁水的实际生产成本协商确定。烧结矿和块矿的价格将单独协商。B、甲乙双方协商供货量,以合同约定的数量为基准, 确保合同量。C、鉴于甲方对钢铁的整体需求较大,鼓励乙方提供高产量的铁水,双方在具体合作合同中对高产量部分给予适当的价格优惠。
⑤付款方式 A、付款方式:预付款订单,按现金、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结算。B、根据市场变化和区域采购特点,乙方进行原材料储备采购,甲方在正常月度支付的基础上增加预付款金额,使乙方锁定该地区相对较低的原材料。C、甲方预付铁水货款,乙方给予价格优惠,原则上参照甲方资金成本,年底双方协商核算。D、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随着乙方经营的不断完善,双方讨论了采购预付款比例的逐步降低。
⑥产品质量及协议(合同)履行地点A、以甲方验收标准或实际使用合格为准,双方协商解决异议。B、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具体要求双方签订技术、质量及相关协议。C、履行合同的地点是甲方所在地。
⑦其他约定事项 A、双方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本合作协议,及时签订购销合同,保证产品质量,按约定结算。B、合作伙伴不得擅自更改、复印、转让、保留、损坏或丢失合作伙伴提供的相关文件(不具有保密特征的信息除外),并按期返还。否则,应当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2.公司向矿冶公司采购产品
公司和矿业冶金公司按市场公允价进行采购交易,主要产品采购价格如下:根据西北地区代表性的“乌海、新疆、甘肃、宁夏” 1 日、10 日、20 以铁水基价结算日均价格;废钢、水渣按当期市场价签订合同结算。
矿冶公司直接发生的关联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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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冶公司采购间接结算的关联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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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向矿冶公司销售产品
公司与矿冶公司按市场公允价进行销售,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如下:焦炭按“乌海、甘肃、宁夏、青海”四地平均价格结算;生石灰、钢精粉、氧化铁皮、石灰石、能源、运费按当期市场价格签订合同结算;材料备件按公司对外采购价格的1%结算。相关销售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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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付款增加的原因
公司按照经济采购即就近采购的原则进行采购。报告期内,为防止省内铁前资源外流,降低铁水原材料采购成本,确保公司铁水供应稳定,矿冶公司锁定具有价格优势的主要原材料。主要原因是:一是矿业冶炼公司是公司唯一的铁水供应商,省级资源采购竞争,矿业冶炼公司锁定资源,持续供应铁水,公司增加年度预付款金额;二是报告期内使用铁水冶炼比废钢冶炼更经济,生产过程中优先使用铁水,采购废钢补充不足部分。上述交易符合行业惯例。
“(2)结合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说明矿冶公司预付款是否有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矿冶公司是青海省唯一的炼铁公司,配套高炉配备双流铸铁机,产品可铸造生铁销售,销售客户选择:400公里范围内有酒钢榆中钢铁公司、兰鑫钢铁公司、宁钢铁公司等客户,运输成本高,矿冶公司附近销售给公司更经济。公司钢铁产品在行业影响力大,销售持续稳定。矿业冶金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公司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质量稳定。从采购策略来看,是稳定的供应渠道,预付铁水和生铁资金,方便锁定青海原材料,降低成本。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矿业冶金公司预付款进行减值试验,无减值迹象:一是矿业冶金公司生产能力160万吨,生产能力潜在价值大;二是矿业冶金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订单满负荷生产;三是矿业冶金公司生产的铁水连续供应给公司,预付款年龄在一年内。
综上所述,矿冶公司没有终止经营计划,没有信用风险,也没有无法订购铁水的风险。公司认为矿冶公司的预付款没有减值迹象。
会计意见:
我们实施的主要相关审计程序包括:
我们实施的主要相关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关联方及其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估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是否实施,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金额和余额明细,核对财务记录和公开披露的公告信息,并证明大额关联方交易金额和余额;
3.获取相关方定价政策文件,询问相关人员每月制定相关价格的过程,将相关方的交易价格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平;
4.对于所有相关交易,检查其财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会计凭证、银行收据、银行付款单、发票等,并检查是否与顺序时间记录一致;
5.检查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适当披露。
按照有关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程序, 并核实上述情况,公司所包含的所有信息与我们在审计2022年西宁特钢财务报表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和所了解的信息一致。
“4.关于应收账款。
2022年底,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16亿元,坏账准备金额为472.23万元,计提比例为15.12%,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期末余额为1.40亿元,坏账准备金额为69.94万元,计提比例为0.50%。
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人及其关联关系、账龄及逾期情况、坏账准备等;(2)组合2相关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欠款人及其关联关系、账龄及逾期情况、期后回收情况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度审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及其关联关系、账龄及逾期情况、坏账准备等。”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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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单位3、4由于账户年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已完全提出坏账准备,公告日已清理,其他单位与公司正常合作,无坏账风险。
“(2)组合2相关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欠款人及其关联关系、账龄及逾期、期后回收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组合2应收账款是西钢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地产形成的应收账款, 2022年底应收账款余额1.40亿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房地产销售形成的非关联单位和个人欠款。其中:1年内551万元,1-2年2,916万元,2-3年3,596万元,3年以上6,926万元。公司注重应收账款的催收,定期打电话给购房欠款人催收或催收,以办理居民房地产证为契机,遵循“先清后办证”的原则,催收应收账款。根据客户的实际经济状况,对信用良好的客户达成逐步还款协议,对信用不良的客户进行法律程序,维护其权益。截至2023年4月30日,我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10亿元,较年初应收账款下降2.980万元。
由于西钢房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个人和企业的应收账款,其中大部分是银行贷款,公司的应收账款在2018-2022年坏账损失率为零。根据房地产销售对象的违约风险和历史坏账,西钢房地产公司一直按0.5%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会计意见:
对于所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相关审计程序是:
1)了解、评估和测试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分析同行业应收账款,确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异常,是否可比;
3)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和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合理性,结合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周转率;
4)在报告期内获得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检查销售合同,了解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及其变化;查阅公司坏账准备政策,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一贯执行;
5)获取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检查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6)公司进行个人坏账准备和长期账户应收账款。我们在公共平台上查询相关业务状况,获取与管理层的相关信息,审查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判断和估计;
7)获取并检查公司主要客户的期后付款情况,注意大额应收账款是否按时收回,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我们将公司上述情况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2022年西宁特钢财务报表时获得的审计证据进行核对。根据我们按照相关审计标准执行的审计程序,公司上述年度数据和所包含的数据与我们在审计2022年西宁特钢财务报表过程中获得的数据和所了解的信息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政策未变更,公司已按照制定的减值计提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5.关于合同负债。
根据年报,公司2022年底合同负债约6.74亿元,较上期末增长43.59%,主要是钢材预收款增加所致。请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模式和结算方式是否发生变化,结合钢铁产品主要销售区域的市场情况、竞争模式、下游需求和客户,具体说明钢铁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22年底,合同负债11.43亿元,较期初增长3.47亿元,增长43.59%。在钢材销售方面,公司的钢材销售模式是“以销定产、产销结合”。报告期提出了“快采购、快生产、快销售、快收款”的经营模式,在结算模式上略有调整。在房地产销售方面,西钢房地产公司承担政府危房改造等任务,预收房款较年初增加1.24亿元。此外,为保证江仓公司焦化正常生产,矿冶公司预付焦炭资金用于江仓生产,导致其预付款增加3.01亿元。
特此公告。
西宁特种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038
关于西宁特种钢有限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组的专项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3日,西宁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法院”)发出的《通知书》。申请人青海骏白贸易有限公司提出重组公司,理由是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详见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破产重组申请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占用公司资金。
二、公司非法对外担保的自查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无非法对外担保。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未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承诺。
四、风险提示等应注意的事项
1.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申请人重组申请的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份因2022年审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解释了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并实施了退市风险预警和其他风险预警。根据《上市规则》第9.4.根据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组的申请,公司股份将叠加退市风险警告。
3.公司股票有终止上市的风险
(1)债权人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组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西宁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接受了公司的重组申请,公司仍有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3,公司2022年审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第二款,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警告退市风险。如果第9.3.在规定的有关情况下,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鉴于公司重组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种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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