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简称证券: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9
威腾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29日
(2)股东大会地点:威腾电气会议室,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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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姜文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波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出席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或出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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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2021年、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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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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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议案1、二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和议案;
2、议案1、中小投资者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禹菲、张峰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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