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3-025
安徽中电兴发与新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增加提案。
2、股东大会现场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5月25日下午14日,安徽中电兴发与新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30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123、804、998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8%。;
8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2、8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0%;
12名流通股股东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代表947、902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128%。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的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曲洪桂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会议合法有效地规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逐项审议了以下11项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31、598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反对 39,900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弃权 33,500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是:同意投票 874,50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2.257%;反对票 39,900 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4.209%;弃权票 33,500 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3.534%。
2、《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31、598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反对 39,900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弃权 33,500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是:同意投票 874,50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2.257%;反对票 39,900 股票占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4.209%;弃权票 33,500 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3.534%。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
投票:上述议案同意 123,731,598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2%;弃权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2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投票874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的92.257%;反对票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4.209%;弃权票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3.534%。
4、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投票:上述议案同意 123,742,798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2%;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是:同意投票 885,702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3.438%;反对票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4.209%%;弃权票 22,300 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2.353%。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41、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94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3%;弃权 22,300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投票884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的93.33%;反对票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4.315%;弃权票 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2.35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31、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941%;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2%;弃权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27%。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是:同意投票 874股,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2.257%;反对票39900股,占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4.209股%;弃权票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3.534%。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议案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42、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950%;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2%;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投票885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的93.438%;反对票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4.209%;弃权票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2.353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2、858、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235%;反对924、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弃权 22,300 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是:同意投票 1,200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127%;反对票9244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7.521%;弃权票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2.352%。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和任命董事的议案》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42、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950%;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2%;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是:同意 885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3.438%;反对票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4.209%;弃权票 22,300 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2.353%。
10、《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31、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941%;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2%;弃权 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2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投票874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的92.257%;反对票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4.209%;弃权 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3.53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和聘任监事的议案》
表决:上述议案同意123、742、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950%;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32%;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投票885702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93.438股%;反对票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4.209%;弃权票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2.3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华、何宝飞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安徽中电兴发与新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中电兴发与新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法律意见》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新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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