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39
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工业”)近日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获得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太湖金港经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5月23日,苏州光工业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转让人:苏州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受让人: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3.宗地编号:2020年苏吴国土-WG-63号
4.项目位置:吴中开发区太湖金港经济区层阁路西侧、天开路北侧
5.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工业(R&D)用地
6.宗地面积42050.7平方米
7.主体建筑性质:工业:
8.建筑容积率:工业用地:≥2,≤3.5;工业(R&D)用地≥2.5,≤3.5
9.建筑密度:≥40%,≤55%
10.转让年限: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用地,在苏州市吴中区建设新的研究、生产、销售一体化园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公司和苏州光工业将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尽快建成投产。本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款,并办理相应的所有权证书,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开工所需的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建设等审批事项,还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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