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承诺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乔女士因未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而被动减持何乔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部分股份。各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平仓,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5月29日,何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4、486、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为422、466、5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23%。
二、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的原因:由于何乔女士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中信证券等质权人已采取强制平仓措施。未来,质权人将不排除何乔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进一步强制平仓。
2、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被动减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由质权人根据二级市场等实际情况确定。
4、被动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中,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此期间,如果公司发行股份、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股份变动,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5、被动减持期:本公告日(不含)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期除外)。
6、被动减持价格范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何乔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被动减持股份的计划与之前披露的意图和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股份是质权人违约处置何乔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部分股份造成的被动减持。减持计划的实施是不确定的。被动减持股份的比例较小,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被动减持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49263 简称债券: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和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229018.63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算案件),约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46.69%。公司公布了近期涉及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详见附表《诉讼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二、二。解释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
1、截至2023年5月30日,除附表披露的诉讼外,上一次披露的案件尚未取得最新进展。除披露诉讼外(含前一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诉讼涉及金额约4492.02万元,约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9.17%,主要是公司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
2、据统计,近三年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分别为54.7%、54.0%和42.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成,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表:诉讼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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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本附表披露的诉讼外,上次披露的案件没有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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