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财务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决定从富兰克林国海信享受价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国海信享受价值混合A ,代码:自014151开放认购之日起,即2023年5月31日起,参与柜台、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在线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或“在线交易”)等自助或非现场交易方式)的认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固定投资”)优惠活动。
具体提示如下:
一、 优惠费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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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上述销售机构。如果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发生变化,请注意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具体认购率请参见本基金的最新招股说明书、产品资料总结及相关公告。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产品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信息
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2. 有关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阅本基金最新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的保证。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公司基金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和产品数据摘要,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富兰克林海信享受价值混合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认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2023年5月29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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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投资者范围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富兰克林国海欣享受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封闭运营期届满后,由富兰克林国海欣享受价值一年封闭运营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欣享受价值一年封闭经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经营期,该基金封闭期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开放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鑫享受价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国富鑫享受价值混合”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和处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基金份额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如基金参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工作日为非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认购、赎回、转换业务,以当时提前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者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认购赎回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投资者申请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盘(目前为下午15日):00)之前,基金份额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当日价格;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申请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份额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将作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3.日常认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附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在直销柜台有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投资者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应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当基金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认购的最低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变相避免50%的集中度。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当接受认购申请对股票基金股东利益构成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认购,暂停基金认购,有效保护股票基金股东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来控制基金的规模。详见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A类基金份额认购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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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购金额(M)单位:人民币,人民币。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
2、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次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3.2.2后端收费
该基金没有设置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认购金额限制、认购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指定网站上公布。
2、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基金认购人承担,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主要用于本基金的营销、销售、注册等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以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少于一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者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一份的,赎回时应当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的赎回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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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股份的赎回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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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赎回股份限制、赎回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指定网站上公布。
2、持有A类基金份额不足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A类基金份额超过或等于30天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持有A类基金份额超过或等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持有A类基金份额超过或等于6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上述一个月为30天)
3、持有C类基金股份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日常业务转换
5.1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基金的赎回费和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的认购补充费组成。其中,赎回费与日赎回费相同,认购补差费取决于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认购费差异。本基金与本公司其他基金之间转换的认购补差费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费率。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方法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2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费用中涉及的认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股说明书规定的费率执行,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用按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
2、本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
3、本基金A、C类基金的份额可以与以下基金相互转换:国富焦点驱动混合A//C、国富日收益货币A//B、富恒丰定期债券A//C、国富优质生活股票,国富金融地产混合A/C、国富新机遇混A//C、国富中国收入混合A/C、国富弹性市值混合,国富潜力组合混合A-人民币,国富深化价值混合A/C、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C、国富增长动力混合,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国富中小盘股A/C、国富战略回报混合A/C、国富研究精选混合A/C、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C、国富沪港深成长精选股A/C、国富恒瑞债券A///C、国富安享货币,国富新趋势混合A/C、国富天颐混合A/C、国富估值优势混合A//C、国富基本面优化混合,国富价值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A/C、国富兴海回报混合,国富三年持有期混合A/C、国富优质企业一年持有期混合A/C、国富精心挑选混合A/C、国富新颐收入混合A/C、国富均衡增长混合A/C。(注:各销售机构根据本公司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注:各销售机构根据本公司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4、国富鑫享受价值混合A和国富鑫享受价值混合C是同一基金的两个不同份额类别,两者不能相互转换。
5、本基金开设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有:
公司直销中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黄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公司、泛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如果其他销售机构将来开展上述业务,公司将另行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指定网站上公布。
7、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
1、本基金开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有:
本公司直销中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安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安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如果其他销售机构将来开展上述业务,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以在固定时间和固定金额与销售机构约定定定期认购基金。本基金每期定期投资业务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但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认购金额高于1元的,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日常认购的最低限额。
3、除每期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是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基金定期定额认购业务规则》为准;具体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
联系人:王露易
电话:021-38555678
传真:021-68870708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网址:www.ftsfund.com
7.1.两家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益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3年5月31日起,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第二天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解释本基金开放认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产品数据总结、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等数据。
2、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了解基金的认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www.ft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风险提示: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投资者在投资公司基金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请注意投资风险。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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