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每股转增0.4股股份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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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1、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日期通过分配和转换股本计划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和转换股本基于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12、518、866股,每股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换为0.4股,共发现金红利28、129、716.50元,转换为45、007、546股,分配后总股本为157、526、412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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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一年以上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行0.25元;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一年以内(含一年),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行0.25元,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主管税务机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超过持股期限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超过持股期限 1 年度股息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的》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225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对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其股息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执行财税[2014]81号,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225元。
(4)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5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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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每股收益为0.47元,按新股本总额157、526、412股摊薄计算。
七、相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江苏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9-68022018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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