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3-048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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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642、317、423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792、695、226.90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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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自行分配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本次分配不涉及红股分配或股本转换。
2.自行分配对象
中国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公司在发行现金红利时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发行现金红利为0.30元。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当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I的规定,股东由公司负责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27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其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人民币分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14]号。81),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税后每股实际现金红利为0.27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的现金红利为0.30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股权分配的实施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39901;010-64399502
特此公告。
中国中国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号:临2023-049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国工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期
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公告发行结果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2023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科技创新票据),募集资金于2023年5月26日到达,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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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上发行(http://www.chinamoney.com.cn) 以 及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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