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浙文”)与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达”)于近日签署了《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协议》签署的背景
为了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2021年11月25日,杭州浙文和山东科达签署《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杭州浙文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及半数以上董事的任免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产生实质性影响,可主导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协议》生效后,杭州浙文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投”)通过杭州浙文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浙江省财政厅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101)和《浙文互联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补充协议》签署的原因及内容
2021年12月10日,杭州浙文的控股股东浙江文投收到浙江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协议控制方式控股浙文互联的函》,《股东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满足,该协议生效,杭州浙文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文投通过杭州浙文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浙江省财政厅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鉴于《股东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6月9日到期,为了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杭州浙文与山东科达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延长《股东协议》的有效期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股东协议》第五条“本协议的有效期”约定: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以下两者中的孰早之日止:(1)18个月届满之日;(2)杭州浙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增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含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杭州浙文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山东科达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含山东科达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现双方一致同意将上述内容修订为: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以下两者中的孰早之日止:(1)21个月届满之日;(2)杭州浙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增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含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杭州浙文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山东科达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含山东科达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二、《股东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股东协议》的内容与本补充协议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补充协议》签署的影响
《补充协议》延长协议的有效期,可有效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夯实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公司业务。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