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季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春秋转债”和“春23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0]81号文件批准、2020年4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40万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万元,期限6年,自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止。第一年票面利率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0]122号文件批准,公司2.4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春秋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7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春秋可转换债券”自2020年10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换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初始转换价格为15.69元/股。
由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0年5月28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由15.69元/股调整为11.06元/股。
由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1年6月10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由11.06元/股调整为10.86元/股。
自2021年9月3日起,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春秋转债”转股价格由10.86元/股调整为10.85元/股。
由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2年7月6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
(二)春季23转债
2023年3月17日至2029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2]2164号文件批准,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了5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万元,期限6年。第一年票面利率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2023年4月1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3]64号文件批准,公司5.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4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春季23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366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春季23可转换债券”自2023年9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换期为2023年9月23日至2029年3月16日,初始转换价格为10.40元/股。
二、可转换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可能触发情况
(一)春秋转债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票转换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票转换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实施上述计划。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与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之间的较高水平。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上述30个交易日内因除权、除息等原因调整公司转股价格的,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向下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互联网网站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股权转让期。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春季23转债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换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提出转换价格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实施上述计划。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上述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和上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中的最高价格。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修改股价,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相关公告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范围、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让期等相关信息(如有必要)。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
截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股票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春秋转债”转股价格(10.75元/股)的85%(即9.14元/股),预计将触发“春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股价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低于9.14元/股,将触发“春秋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
截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股票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春季23转换债券”转换价格(10.40元/股)的85%(即8.84元/股),预计将触发“春季23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股价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低于8.84元/股,将触发“春季23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修正条款。
三、 风险提示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在触发“春秋可转换债券”和“春季23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是否修正转换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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