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中电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
1、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900、097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股利1.42元(含税),共发放现金107、905、813.77元。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05)。
2、自分配计划披露以来,公司股本总额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自披露实施以来,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变化;股权分配距股东大会批准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900、097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42元现金(含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持有首发前限制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1.278元;持有首发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票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284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142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2023年6月1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塘朗市西区A座25层,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号
咨询联系人:谢日增
咨询电话:0755-7253866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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