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4日,深圳市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马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董事5人,实际5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的其他风险警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告的公告》(公告号:2023-026)。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告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的其他风险警告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询价函的回复。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5月24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一、公司股票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1年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条自2022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触及实施“其他风险警告”的情况,被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二、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告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的相关缺陷已整改,相关影响已消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中兴财光华审计专字(2023)第21504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计专字(2023)并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发表了无保留标准意见 215046号),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运行,上述报告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一条有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无其他风险警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第五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告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负面影响已经消除,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经整改,ZTE财富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可以有效运行,其他风险警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申请撤销其他风险预警的条件,公司不再实施其他风险预警。因此,我们同意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告。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告仍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可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未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询价函,公司已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完成回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询价函的公告》(公告号:2023-027)。请注意投资风险。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www.cninfo.com.cn)对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告的独立意见;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中兴财光华审计专字(2023)第215042号);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计专字(2023) 21504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询价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0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询价函》[公司部年报询价函〔2023〕第95号(以下简称“年报询价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5月17日前就相关事宜作出书面说明。
公司收到《年报询价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各方对《年报询价函》进行回复,逐项核实落实涉及的问题,准备回复材料。由于涉及内容较多,需要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相关验证意见,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完成年度报告询价函,见2023年5月18日公告(公告号:2023-021)。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有序推进年度报告询价函的回复工作,由于部分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改进,为了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后,公司将推迟至2023年5月31日完成年度报告询价函的回复。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请理解,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