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26.55亿元,净利润-1.76亿元,两个业绩指标均未达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所有258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7,807,040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1,710,560份,未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4,879,4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证券结果报表》,上述7,807,04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5月22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相关激励对象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二、备查文件
1、《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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