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资本”)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 280,959,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璟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3,961,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以公司2022年11月1日总股本即2,167,587,415股计算)。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于2021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股东兴银资本、兴璟投资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兴银资本拟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兴璟投资拟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64%的股票,即13,961,807股。
其中,兴银资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46%的股票,即10,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兴银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
兴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64%的股票,即13,961,807股。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兴银资本、兴璟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22日,兴银资本、兴璟投资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兴银资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712,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兴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00,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以公司最新总股本即2,173,242,227股计算)。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系按照天合光能2022年11月1日总股本2,167,587,415股计算而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期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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