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外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凯庭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2人,代表股份472,915,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346%。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467,853,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877%。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人,代表股份5,062,2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4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外出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吴凯庭先生代为出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明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2,865,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1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2%;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7%。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2,864,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1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5%;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7%。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2,865,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1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2%;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7%。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72,865,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1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2%;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7%。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900,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47,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7%;反对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902,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4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2%;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854,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0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9%;反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7%。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松华、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李金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3,809,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4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1%;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900,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47,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7%;反对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902,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4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2%;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峰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事项所涉及的44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6,05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523,769股减少至780,497,71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82,523,769元减少至780,497,715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23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金苗
4、联系电话:0592-7702685
5、电子邮箱:stock@intretech.com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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