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1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2,283,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49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2,155,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2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8,2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83%。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张军律师和曲孟宇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7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24,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7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24,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24,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24,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24,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0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24,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5%;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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