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润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4月24日证监许可【2023】957号文件准予注册,于2023年5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5月26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华润元大润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润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润元大润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23 年5月22日,并自 2023年5月23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1000-8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5月2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4)咨询途径:
1)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2)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755-88399000;
3)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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