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号:临2023-035
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公司”):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形式举行。会议通知自2023年5月26日起通过专人发送、电话和电子邮件发出。董事人数为11人,董事人数为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可转换债券”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30日起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130%已触发“洪城可转换债券”相应的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由于“洪城可转换债券”的公开发行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存续期为6年,剩余期长,相关资金已投入募集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洪城可转换债券”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洪城可转换债券”,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起,在“洪城可转换债券”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不行使“洪城可转换债券”提前赎回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详细信息 (www.sse.com.cn)《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37)。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编号:临2023-036
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日,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30在公司15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形式举行。会议通知自2023年5月26日起通过专人发送、电话和电子邮件发出。3名监事应出席会议,3名监事实际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下列决议:
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可转换债券”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30日起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130%已触发“洪城可转换债券”相应的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由于“洪城可转换债券”的公开发行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存续期为6年,剩余期长,相关资金已投入募集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洪城可转换债券”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洪城可转换债券”,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起,在“洪城可转换债券”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不行使“洪城可转换债券”提前赎回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详细信息 (www.sse.com.cn)《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37)。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号:临2023-037
转债代码:110077 转债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自2023年5月4日起,“公司” “洪城转债”赎回条款已于2023年5月30日触发。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即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 触发赎回条款的,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
● 第一个交易日重新计算为2024年5月31日(非交易日推迟)。如果“洪城可转换债券”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洪城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
一、“洪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监会许可证)〔2020〕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经2587号批准、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8万元,存续期为6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件同意,公司发行的1.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洪城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0077”。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6.21元/股。
二、“洪城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债券:
① 在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得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鉴于公司股份的自我 2023 年5月4日至 2023 年5月30日,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 130%,已触发“洪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可转换债券的议案》。由于“洪城可转换债券”的公开发行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存续期为6年,剩余存续期较长,相关资金已投入募集项目建设。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洪城可转换债券” 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起,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权利,公司在“洪城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不行使“洪城转债”提前赎回权。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超过5%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可转换债券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人在满足洪城转债赎回条件前六个月内 超过5%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交易洪城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市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增减持有“洪城可转换债券”的计划。如果上述主体计划交易“洪城可转换债券”,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从 2024年5月31日(非交易日延期)重新计算。当“洪城可转换债券”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洪城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请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注意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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