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浙江双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元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78.57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委员会批准,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803号文件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上海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478.5700万股。预计初始战略配售将发行73.928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的5.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额为47.6644万股,占发行总额的3.22%。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为26.2641万股。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量为1009.55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0.55%;网上发行量为421.3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29.45%。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本次发行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总数,共1430.9056万股。
发行价格为125.88元/股。2023年5月29日(T日),发行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双元科技”A股421.3500万股。
根据《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发行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2.672.6万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从上到500股的整数倍,即143.10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866.456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量的60.55%,其中线下最终发行量为779.5010万股,线下最终发行量为86.9546万股;网上最终发行量为564.4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量的39.45%。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5012432%。
2023年5月31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2023年5月31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125.88元/股,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5月31日(T+2日)16:00前到账。
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单独支付。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本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31日中标(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将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线下和线上投资者取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所有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线下认购,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初步配售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所有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和线下发行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配售付款通知。
一、 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 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投资者资质和市场状况综合确定后,仅由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组成,投资机构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订战略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验证详见2023年5月26日(T-1日)《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战略配售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北京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双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参与科技创新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 获配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25.88元/股,总规模为186、122.39万元。根据《实施细则》,发行规模在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的后续投资比例为4%,但不超过6000万元。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配股47.6644万股,初始支付金额超过最终配股金额对应金额,发起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2日(T+4 日)前,按原缴款路径退还。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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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网上彩票中奖结果
2023年5月3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举行了网上认购抽签仪式。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抽签过程和结果已经上海东方公证处公证。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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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上发行认购双科技a股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中标号11289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500股双科技a股。
三、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3〕33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36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 数字)、《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证券)〔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线下认购工作于2023年5月29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300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275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线下有效认购数量为2、250、99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对线下发行股份进行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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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步配售比例=此类投资者的初步配置总量/此类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总量;
注2: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线下初步配售无余股。
上述初步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后,各配售对象的初步配售详见“附表:线下认购初步配售明细”。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住所:浦明路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发行人:浙江双元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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