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杨泉明先生持有公司9020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杨泉明先生计划在2023年6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2.255.0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减持价格由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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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在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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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董监高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公司IPO时,杨泉明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减少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格(如发行红股、转换股本、发行新股、发行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少价格应相应调整)。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和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减持计划是杨泉明先生个人资金所需的减持。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杨泉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不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化经营指引》等,没有不能减持股份的情况。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时履行信息通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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