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号:2023-026号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经过一半以上董事的共同推荐,公司董事、副总裁王伟阳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以网上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长方永斌先生、副董事长王天兵先生、董事王海滨先生、李永昭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彭西德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中储发展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预计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中储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中储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中储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中储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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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排除公司董事、监事5%以下股东的表决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10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持有的1.006、185、716股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2、上述提案11为特别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伟东、袁青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股东和参与者的资格、投票程序、投票方式和投票结果以及股东大会前的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30号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5日,中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九中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878元变更为2、180、728、668元,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和公司章程修订,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27号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九届九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19日,中国储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会议通知电子文件发布,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通信表决。会议应当有11名董事参加表决,11名董事实际上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工作调动退休,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将相应的7、344、2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2.48元/股。
公司202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王海滨先生、李永昭先生、马德印先生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避免对该提案进行表决。
详情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和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3年)-02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独立意见(www.sse.com.cn)《独立董事意见书》。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是:赞成票8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决定回购取消限制性股票7,344,2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188,072,878元改为2,180,728,668元,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和公司章程修订,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储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年)-030号)。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28号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19日,中国储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通知电子文件发布。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主持,由3名监事和3名监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以下决议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工作调动退休,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将相应的7、344、2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2.48元/股。
根据《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29号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和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344,210股
●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8元/股
2023年5月25日,中国储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由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未能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和部分激励对象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根据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利润分配方案,344、21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48元/股。公司202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3日,公司通过办公管理系统公布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2021年3月11日,公司发布《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临2021-006号),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国有资产考试成绩〔2021〕100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3月 18日,公司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监事会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 2021年3月2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验证意见及公示的公告》(临2021-015号)。监事会认为,列入中央储备发展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2021年4月7日,2021年,公司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7.2021年5月7日,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监事会八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8. 2021年6月24日,公司发布《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临2021-048号),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9. 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六十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0.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中储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临2022-088号),2022年12月1日完成注销。
11.2023年5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九届第六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1、注销回购的原因
(1)不符合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批终止限售期的绩效考核条件为:“1、解除限售前一年(即2022年) 年)中储股份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2%,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标杆企业 75 分位值;2、解除限售前一年(即2022年) 年)中储股份归母扣除非净利润比较高 2019 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 35%,而且不低于标杆企业 75 分位值;3、解除限售前一年(即解除限售前一年(即解除限售前一年) 2022 年)中储股份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为正,符合集团发布的指标分解到公司的考核要求。“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不符合终止限售业绩的目标的,计划终止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终止限售,公司应当按照授予的价格(无利息)回购。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审计,公司2022年相关指标不符合绩效考核条件,第一批限制性股票不得终止限制,公司将回购取消。
(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如果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授予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在本计划解除期内,每批限制性股票的比例和数量可根据考核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确定,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部分(包括各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计算利息)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9人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数量和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全部或部分,并予以注销。
2、回购数量
该公司将回购和取消7,344,210股限制性股票。
3、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权登记后,如果公司资本公积增加股本、分配股息、股票拆除、减少、配股、分配等事项,公司应相应调整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
2021年7月7日,公司披露《中储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每股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已于2021年7月14日实施。
2022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中储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每股发现金红利0.161元(含税),已于2022年7月19日实施。
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该公司预计将完成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后,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82元/股。根据上述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2.48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单位:股
■
4.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回购取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股权激励的持续实施。我们同意《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提案》。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无需进一步批准和授权,已获得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回购原因、数量、价格调整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31号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通知债权人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3年5月25日,中国储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由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未能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和部分激励对象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根据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利润分配方案,344、21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48元/股。公司202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2、188、072、878股改为2、180、728、66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188、072、878元改为2、180、728、668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本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的,公司将继续按照原债权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债务(义务)。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提交、中国邮政EMS或电子邮件进行申报。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申请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
(2)申报日期:2023年5月26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6:30)
(3)邮政编码:100073
(4)联系电话:010-52698999
(5)联系人:黄晓
(6)邮箱:zhengquanbu@cmstd.com.cn
(7)以中国邮政EMS申报的,申报日以邮戳日为准;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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