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8
东北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
1.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0、452、915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发放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不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股本。
2.自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本总额在股权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的,按照固定现金股息总额的原则,调整股权分配登记日股本总额的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距股东大会批准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0、452、915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万元现金(含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持有首发前限制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分配0.9万元;持有首发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2万元税款;持股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1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5月31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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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因股份减少而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北证券有限公司证券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街666号
咨询联系人:张嘉展、刘宏宇
咨询电话:0431-81333053、0431-85096807
传真电话:0431-85096816
七、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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