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稀释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2013]号。1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稀释即期回报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海微创新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分析了本次发行对稀释即期回报的影响,并制定了具体的稀释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同时,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对公司填写回报措施的实际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如下:
一、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和前提条件的主要计算
1、假设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预计将于2023年10月底完成。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得超过21、593、444股(含本数)。如果公司发行股票、回购、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股本变动发生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将相应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计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业发展、产品市场等方面没有重大变化。
5、本计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6、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2、379.40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预测净利润按2022年增长10%、增长30%、三种情况分别计算增长50%。
上述假设仅用于测试本次发行稀释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2023年业绩利润的预测。投资者不得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因相应的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业绩和所有者权益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二)计算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以上假设,公司计算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稀释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披露计算。
1、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新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下月至年底的月数/12)。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期回报也会有一定程度的稀释。
二、本次发行稀释即期回报的特殊风险提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利润在短期内无法相应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在一定程度上下降,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将被稀释。
此外,一旦上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就不能排除发行导致即期回报稀释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可能稀释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计算发行对即期回报的稀释影响的过程中,公司对2023年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不是公司的利润预测,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于保证公司未来利润,投资者不得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因投资决策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稀释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
1、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为了抓住参与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提高公司的高质量生产能力,增强其研发技术实力,巩固其竞争优势,公司计划通过“全球总部和创新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发行筹集资金、“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医疗器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对扩大产能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通过实施“全球总部和创新产业化基地项目”,抓住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机遇,生产各种医疗器械产品,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通过实施“外周血管干预和肿瘤干预医疗器械研发项目”,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确保公司研发创新和业务扩张的持续正常发展。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规模较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财务压力。因此,公司选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满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需求。
2、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扩大产能的业务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参与医疗器械行业的能力、技术等综合优势,为参与医疗器械行业业务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资源保障,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不断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参与医疗器械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公司目前融资的最佳方式
与股权融资相比,通过贷款融资和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将给公司带来更高的财务成本。如果公司以上两种方式融资,一方面会导致整体资产负债率上升,提高财务风险,降低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会产生较高的利息成本,挤压和降低整体利润率,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融资有效降低偿债压力,有利于保证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持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稳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合理性
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医疗器械战略规划。目前公司产品种类繁多,已上市多种产品,主要包括胸主和腹主动脉覆膜支架、术中支架、药物球囊扩张导管、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等。公司产品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通过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形成了跨学科、多细分领域的核心专业团队。通过不断聚集优秀人才,加强人力资源的吸收和整合,为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必要和合理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人员、技术、市场储备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入从事主动脉和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领域。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已逐渐发展成为中国主动脉和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领先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心脏医疗总部和创新产业化基地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产品产能扩张和上市产品生产,“外周血管干预和肿瘤干预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属于公司在现有业务和技术基础上的进一步研发创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提高可持续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研发、制造和销售主动脉、外周血管和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的业务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可以有效提高供应能力,为产品业务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资源保障,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良好的人才基础、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经验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专业结构合理、人员构成相对稳定的主动脉和外周血管介入产品研发专业技术人员。目前,行业内已成立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R&D团队,拥有一批R&D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专业构成多样化的主动脉和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品的专业技术人才。研发人员的专业背景包括材料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和自动化、药学、药品制剂、纺织工程等学科。多学科综合人员可满足公司不同核心技术的研发需求。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创新、共同价值的优秀管理团队。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具有10多年的医疗器械行业经验,除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外,还具有丰富的医疗器械行业管理经验,对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和未来发展趋势有深刻的了解和全面的把握,从产品研发到生产管理,到营销网络建设和布局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2、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以产品和技术为导向,坚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公司掌握了主动脉疾病膜支撑系统的核心设计和关键制造技术,依托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率先开发了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主动脉介入医疗器械产品,成功实现了大规模工业化,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垄断,为医疗器械的定位奠定了基础。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和成本优势,募集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迅速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3、市场储备
公司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覆盖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泛应用于国内各大终端医院。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与160多家经销商合作,在经销商数量、终端医院、销售区域覆盖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此外,公司还在许多二、三、四级城市进行了营销渠道布局。随着中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消费的不断升级,未来微创伤干预治疗的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可以在市场扩张过程中率先受益。截至2022年底,公司产品已进入全国约1700家医院,国内主动脉产品市场份额连续多年位居国内品牌第一。
在国际业务方面,公司进一步推动上述创新产品在国际业务市场的发展。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覆盖22个国家,业务已扩展到欧洲、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广泛的营销网络、良好的客户关系和优良的产品质量有助于消化公司投资项目后的产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的摊位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计划采取以下补充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门用于募集项目。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标准化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入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生产,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原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全球总部和创新产业化基地项目、外周血管干预和肿瘤干预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努力尽快实现预期收益,降低股东即期回报稀释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做出决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财务监督检查。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根据《公司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证监会[2012]号。37)、《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11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号。14)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和完善公司股息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上海微创脉冲医疗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股息回报计划,详见《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实施”。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填写公司的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次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稀释即期回报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控股股东香港心脉、维尔京心脉、微创医疗及其一致行动人微创投资对公司发行稀释即期回报采取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本次发行稀释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为减少本次发行稀释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稀释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不得以不公平的条件免费或者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传递利益,也不得以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我的职务消费行为;
3、不使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补偿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关;
5、如果公司后续出台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使条件与公司填写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关;
6、自本承诺发行之日起,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填写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我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填补公司的回报措施
为减少本次发行稀释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香港心脉、维尔京心脉、微创医疗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稀释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利不超过,不侵犯上市公司利益;
2、企业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违反上述承诺或拒绝履行上述承诺的,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或者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对公司或者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发行之日起,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填写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企业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次发行稀释即期回报的填写措施和承诺事项的审查程序
公司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继续披露填写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和相关承诺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展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3日,上海微创新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254、683.93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80、922.87万元(含本数)”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www.sse.com.cn)上述披露,请投资者注意咨询。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修订)披露不代表审计、注册部门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生效和完成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3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疗创新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8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和7名董事。召开会议的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后,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计划调整发行计划中募集资金的规模及相关事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54、683.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更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适当调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80万元、922.87万元(含本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更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适当调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发行计划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27)、《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28)。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发行相关事项的授权,拟修订发行计划,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微创新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修订稿)》。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29)、2022年,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相关事项,拟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相关事项,拟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国家发展[2013]11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和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稀释即期回报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相关事项,计划调整发行计划,相应更新发行稀释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写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号:2023-030)。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询问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
更新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0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查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再融资)〔2023〕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询价函后,已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询价函中提出的问题,并按照审核询价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计意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更新询价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微创新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询价函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答复材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计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文件。
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683.93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80、922.87万元(含本数)”。同时,决定根据上述调整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计划,形成《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修订稿)》。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www.sse.com.cn)上述披露,请投资者注意咨询。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票事项仍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获得中国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关于2022年的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计
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新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相关事宜。
为推进a股发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调整公司发行a股计划、2022年发行a股计划(修订)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调整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54,683.93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80万元,922.87万元(含本数)。
本计划涉及的其他修订如下:
■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注意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对特定对象进行调整
发行a股股票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新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处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相关事宜。
为推进a股发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54”决定。683.93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80、922.87万元(含本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1.调整前募集资金的金额和用途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54、683.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更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适当调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80万元、922.87万元(含本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更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对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调整。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a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相关事项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审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3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疗创新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CHENGYUN组成 YUE女士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召开会议的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后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计划调整发行计划中募集资金的规模及相关事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54、683.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更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适当调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80万元、922.87万元(含本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投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更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适当调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发行计划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27)、《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28)。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相关事项,计划修订发行计划,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修订稿)》。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公告号:2023-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相关事项,拟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相关事项,拟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国家发展[2013]11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和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稀释即期回报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相关事项,计划调整发行计划,相应更新发行稀释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写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号:2023-030)。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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