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浙江省兴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兴华高新科技”、“外国投资者”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得超过1,478.5700亿港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上海交易所科创板新股发售联合会表决通过,并且已经中国证监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3〕803号文允许申请注册。
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线下向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与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民生工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劵”、“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出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
外国投资者与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权数量达到1,478.5700亿港元。原始战略配售预估发行数量为73.9285亿港元,约为本次发行总数的5.00%。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约定的申购资产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汇至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指定银行帐户,本次发行最后战略配售数量达到47.6644亿港元,占发售总数的3.22%,原始战略配售与最后战略配售股票数的差值26.2641亿港元回拔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拔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运行前,网下发行数量达到1,009.5556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的70.55%;网上发行数量达到421.3500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的29.45%。最后线下、网上发行总计数量达到本次发行总数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共1,430.9056亿港元。
本次发行价格是125.88元/股。外国投资者于2023年5月29日(T日)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在网上标价原始发售“兴华高新科技”A股421.3500亿港元。
依据《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下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此次网上发行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为2,672.6000倍,超出100倍,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定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将扣减最后战略配售一部分后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即143.1000亿港元)从线下回拔在网上。回拨机制启动时,线下最后发行数量为866.4556亿港元,占扣减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的60.55%,在其中线下无锁定期一部分最后发行新股数量达到779.5010亿港元,线下有锁定期一部分最后发行新股数量达到86.9546亿港元;在网上最后发行数量为564.4500亿港元,占扣减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数量的39.45%。回拨机制启动时,网上发行最后中标率为0.05012432%。
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本次发行交款阶段,并且于2023年5月31日(T+2日)立即执行交款责任:
1、线下获配投资人应依据本公告,于2023年5月3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125.88元/股与获配总数,按时全额交纳申购资产,申购资产应当于2023年5月31日(T+2日)16:00前至账。
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本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5月31日(T+2日)日终有足量的新股申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循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少于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此次发行数量70%时,本次发行因线下、在网上投资人未全额交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个股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销。
2、此次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算起。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3、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时,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4、线下和线上投资人得到配股后,应按时发放交纳新股申购资产。所有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务必参加网下申购,未参加认购或者未全额参加认购的,及其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新股申购资金,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赔偿责任,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立即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分类汇总。
5、本公告一经发刊,即视作向已参加网上摇号并新股的在网上投资人和网下发行得到配股中的所有配售对象送到获配缴款通知。
一、 战略配售最后的结果
(一) 参加目标
本次发行中,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考虑在考虑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下称“《实施细则》”)、投资人资质证书及其市场状况后综合性明确,仅由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构成,投股公司为中信证劵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其他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分配。
以上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已经与外国投资者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有关此次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审查状况详细2023年5月26日(T-1日)公示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 获配结论
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论,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格是125.88元/股,本次发行总数量为186,122.39万余元。根据《实施细则》,本次发行经营规模10亿元以上、不够20亿人民币,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投股比例是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余元。中信证劵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额交纳战略配售申购资产,此次获配股票数47.6644亿港元,原始交款金额超过最后获配股票数相匹配金额的不必要账款,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2日(T+4 日)以前,根据交款原途径退还。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论如下所示:
二、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5月30日(T+1日)早上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市证券大厦北塔707室展开了本次发行网上摇号的摇号申请摇签典礼。摇号申请典礼依照公布、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开展,摇号申请过程与结论早已上海中国东方财产公证。中签结果如下所示:
凡参加网上发行认购兴华高新科技A股个股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其他号同样的,乃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一共有11,289个,每一个中签号码只有申购500股兴华高新科技A股个股。
三、网下发行认购情况和基本配股结论
(一)网下发行认购状况
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指数发〔2023〕36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及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有关规定,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对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人资质展开了审查和核实。根据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最后接收到的合理认购结论,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作出如下所示统计分析: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中已经在2023年5月29日(T日)完毕。经核实确定,《发行公告》公布的3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275个合理价格配售对象所有依照《发行公告》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线下合理股票数量2,250,990亿港元。
(二)线下基本配股结论
依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发布的网下配售标准,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权展开了基本配股,各种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及基本配股结论如下所示:
注1:基本配股占比=此类投资人基本获配总产量/此类投资人合理认购总产量;
注2: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此次线下基本配股无余股。
之上基本配股分配及结论合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发布的配股标准。最后各配售对象基本配股状况详细“附注:网下申购基本配股清单”。
四、(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网下投资者对该公示所发布的线下基本配股结论如有疑问,请向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络。主要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民生工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暂代):景忠
居所:我国(上海市)自贸区浦新路8号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方式:010-85127979
外国投资者:浙江省兴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民生工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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