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6月30日在下午14时30分;
网上投票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时间是在: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湾环庆商务大厦八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法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4、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5、会议主持
董事长黄振光老先生。
6、大会的参加状况
参与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总计11人,意味着股权206,811,662股,占公司总股权数字的40.6280%。
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一共有6人,意味着股权数199,314,653股,占公司总股权数字的39.1552%;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一共有5人,意味着股权数7,497,009股,占公司总股权数字的1.4728%。
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意味着股权14,203,526股,占公司总股权数字的2.7903%。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侓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提议选用当场决议、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依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投票表决状况,此次股东会的决议及表决效果如下所示:
1、表决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2,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46%;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5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4,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194%;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806%;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2、表决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2,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46%;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5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4,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194%;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806%;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3、表决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2,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46%;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5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4,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194%;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806%;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4、表决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权益分派执行时除权日的企业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分配红股0.5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没有进行公积金转增总股本;如果在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之日到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期内,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并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2,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46%;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5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4,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194%;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806%;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5、表决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2,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46%;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5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4,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194%;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806%;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6、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2,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46%;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54%;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4,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194%;抵制2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806%;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7、表决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企业业务发展的需求,企业(含企业合并报表范围里的下属子公司)拟将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性信贷业务及与取得相应资格的金融投资公司协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融资担保业务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项目投资、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汇票、票据、个人信用、保理融资等,总金额度不得超过55亿人民币,授权期限自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到企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时,详细如下:
以上信用额度并不等于企业的具体融资额,具体融资额需在信用额度内以银行和企业所发生的融资额为标准。
董事会与此同时报请股东会受权董事长在相关信用额度内,申请办理具体签定事宜。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1,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37%;抵制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3%;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061%;抵制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939%;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8、表决通过《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企业业务发展的需求,企业(含企业合并报表范围里的下属子公司)拟将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性信贷业务及与取得相应资格的金融投资公司协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然后由我们公司或分公司为以上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里的下属子公司,合同类型包含但是不限于保证担保、融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贷款等和因业务需要向利益相关方根据情况所提供的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得超过55亿人民币,担保额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与下属子公司间完成调济,有关情况如下:
企业:万余元
以上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到企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重复利用;在相关担保额度内,实际担保额度、合同类型、担保期和以最后签订的有关担保协议为标准。
董事会与此同时报请企业股东会受权董事长在相关担保额度内,申请办理具体签定事宜。
总决议状况:
允许206,571,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37%;抵制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3%;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3,96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3061%;抵制2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939%;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列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彭小蜜侓师、麦齐侓师
总结性建议:此次股东会的招集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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