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金融理财要求,减少投资人的投资理财成本费,通过和有关公布募资证券基金(下称“股票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并上报证监会办理备案,招商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10日起,降低集团旗下一部分基金的管理费度及托管费率并且对基金合同相关协议完成修定,与此同时对有关基金的基金管理员、基金管理人数据进行必需升级。现就相关修定具体内容表明如下所示:
1、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我们公司确定降低集团旗下一部分基金的管理费度及托管费率,对有关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修定,并同步对有关基金的基金管理员、基金管理人信息内容进行更新,有关股票基金名单及利率调节状况参见附件。有关基金租赁协议书、募集说明书、股票基金产品信息概述由此相对应开展必需修定。
2、此次有关基金的基金合同书、租赁协议书、募集说明书及基金产品信息概述修定的具体内容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除了上述因素外,其他因素未作变动。此次新修订基金合同、租赁协议书、募集说明书(升级)及基金产品信息概述(升级)将在企业官网(www.cmfchina.com)和证监会股票基金电子器件公布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公布。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买卖等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协议、募集说明书、股票基金产品信息概述、风险防范以及相关交易规则和操作说明等相关资料。
投资者可浏览本企业官网(www.cmfchina.com)或拨通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资询有关情况。
风险防范:
本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股票基金的过去销售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呈现。创业有风险,烦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相应法律条文,并选择合适的本身风险承受度的投资产品来投资。
特此公告。
招商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8日
附件一:有关股票基金名册(及利率调节分配)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