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公司为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办理额度不超10亿人民币(含)人民币非公开定项债务融资工具发售信用额度。企业已收到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PPN252号),接纳企业定项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申请注册总金额10亿人民币,申请注册信用额度自该通知单署名之日起2年之内合理,由大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会主承销。
公司在2023年6月27日进行2023年度第一期定项债务融资工具(下称“今天定向工具”)发行,今天定向工具资产已经在2023年6月28日全额的到帐。今天定向工具发行总额为2.5亿人民币,期为3年,息票率为5.7%。今天定向工具由大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会主承销,向投资者定向发行。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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