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浙江嘉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在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1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不小于rmb10,000万余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得超过13.10元/股,复购时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相关此次回购股份事宜实际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执行2022年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企业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初次回购股份实际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状况公告如下:
2023年6月26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初次回购股份500,0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比例是0.04%,复购交易量最高成交价为8.76元/股,最低价位为8.69元/股,平均价为8.75元/股,付款资金总额为rmb437.44万余元(没有佣金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策略的规定。
三、别的表明
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执行复购方案,并根据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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