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心堂”)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3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下子公司向相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2.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公司同意以上综合授信申请并为其中2.2亿元授信提供担保。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二)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共计人民币2.2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88,000万元,银行实际审批额度合计76,8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8,233.39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143.2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其中2.2亿元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报备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4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
及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78110078801600000196\ 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华宁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334.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02万元,本公司2022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5,0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4.0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013.8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5,013.80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一)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
实施主体调整: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公司)调整为由华宁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中药”)共同实施。
实施地点调整:由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华宁公司所在地)实施调整为由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和昆明市呈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实施。
鸿翔中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鸿翔中药拟在昆明经开区投资建设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新建数字化智能制造中药饮片生产基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助鸿翔中药在适当地址获取满足要求的工业用地,并协助鸿翔中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经营所需的相关许可、备案等手续。
(二)投资金额调整
除调整实施主体及相应调整实施地点外,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还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投资金额进行适度调整。
具体投资金额及其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投资金额调整后,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4,143.67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保持38,603.54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三)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公司拟对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前述调整,该项目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而引致的投资备案,并进行环境评价、新场地装修等前置工作。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五、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原因
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华宁县青龙镇,由于该项目的前期实施重点为新型中药饮片,即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研发和扩产,原实施地点的场地、设备、交通、政策等无法再满足公司在传统中药饮片产品的扩产需求,因此,公司需要在昆明市呈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土地继续实施中药饮片扩产项目,相应地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调整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是调整该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项目的调整。
(三)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对一心堂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前述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实施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一心堂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4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
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78110078801600000196\ 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华宁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334.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02万元,本公司2022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5,0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4.0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013.8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5,013.80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调整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详细情况
(一)本次调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原因
前期规划“信息化建设项目”以SAP为基础平台,基于公司目前发展状况、系统应用环境及国内相关行业软件不断创新,管理能力、操作便捷及数据安全性、稳定性不断加强,公司计划重新构建信息化基础平台及管理架构。公司将以新构建的信息化平台为基础,构建新的数据治理和应用生态,不断强化公司经营相关数据的收集、应用能力,提升数据规范性和颗粒度,改善数据存储环境和响应能力,实现经营数据的智能分析与场景化应用,从经营中收集和沉淀数据,强化数据应用优化服务能力,通过服务与管理提升来改善经营,从而实现数据、管理、经营的持续正向循环。
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后续开展需要较长的时间;其次,信息化系统需要适应公司的规模和发展情况,公司需要在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向数字化平台建设升级,使得整体项目精细化和复杂度更高,从而需要更长的项目建设时间。
随着微服务的兴起,及国内云平台和企业管理平台的崛起,结合零售行业典型系统架构要求高的特点,从时代趋势出发,未来公司将对大型应用程序使用微服务的方式进行开发,使用户既能享受云原生等技术带来的技术变革,又能保证企业级业务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二)本次调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向数字化建设升级,通过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手段,提升公司应对环境快速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打破原有资源和能力的配置方式以及层级结构,在统一的结构框架下共享资产、实现资源互补,形成一个系统化的协作网络,助力公司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对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如下调整:
调整前: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单位:万元
《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5,000万元,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到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000万元公司实施了企业信息化架构升级、移动平台存储设备等部分项目,剩余业务数据系统升级等融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1,000万元,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的购置以及项目实施费用。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1,908.53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同时,由于前述调整,该项目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项目投资备案,进行设备和软件前期询价以及人员招聘等前置工作。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以及未来规划情况,公司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五、变更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的审批程序
本次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的变化,是调整该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本次调整。
(三)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对一心堂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前述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一心堂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4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3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2.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公司同意以上综合授信申请并为其中2.2亿元授信提供担保。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宣汉县百姓人药房等2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宣汉县百姓人药房等2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简阳市天顺祥等22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简阳市天顺祥等22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尹彥、舒汞胜持有的合计1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尹彥、舒汞胜持有的合计1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4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3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2.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公司同意以上综合授信申请并为其中2.2亿元授信提供担保。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宣汉县百姓人药房等2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宣汉县百姓人药房等2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简阳市天顺祥等22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简阳市天顺祥等22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尹彥、舒汞胜持有的合计1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尹彥、舒汞胜持有的合计17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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