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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金岭南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19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应用,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和间接开展股票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上资产使用年限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六个月,期满偿还至募资重点帐户。(公示序号:2022-124)
依据上述确定,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应用55,50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19日,企业已经将以上临时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55,50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所有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把情况通知了企业承销商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中金岭南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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