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福能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最终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将根据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详见2023年5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4)。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依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福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福能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福能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福能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6月26日(含2023年6月26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电话:0591-86211285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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