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度大信的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境内和境外的审计相关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自2022年6月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本公司董事会已基于前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合计回购711,500股H股股份,并拟对上述已回购的H股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384,280,000股变更为383,568,500股。
二、 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后股本结构情况
三、 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在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将由384,280,000股变更为383,568,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4,28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83,568,500元。董事会同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应修改本公司的章程,并同意进一步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制作、签署、递交与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相关的具体法律文件及办理工商或其他一切必要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拟于股份注销后尽快办理工商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因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本次回购事项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的变更等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法定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3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 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相关内容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与北京银行大兴支行及北京银行方庄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文玲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2023年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已回购 H 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回购的H股股份进行注销。在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将由384,280,000股变更为383,568,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4,28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83,568,500元。同意公司于股份注销后尽快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注销已回购H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阅,充分了解岳术俊女士、史春生先生、李喜旺先生、翟志永先生、王建良先生、孙源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五)审议通过《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相关内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与北京银行(大兴支行)及北京银行(方庄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股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立医疗”) 于 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
(1)总经理:聘任史春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副总经理:聘任岳术俊女士、李喜旺先生、翟志永先生、王建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源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者处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岳术俊:
女, 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拥有近 30 年行业管理经验。1994 年至 1997 年,任北京市和平人工关节厂销售。1998 年 2 月起与其夫史春宝先生共同创立春立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史春生:
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 年起加入春立有限,历任本公司车间技术工、质量工程师、质量部经理、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及厂长助理,2014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 年 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李喜旺:
男,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4 年起加入春立有限,历任本公司车间工人、工艺员、生产部主任、生产部副总监、生产总监,2020 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翟志永:
男,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0 年起加入春立有限,历任山东省级经理、华北大区经理和南方战区总监(或者神龙战区总监),2020 年8 月起任副总经理。
王建良:
男,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0 年起加入春立有限,历任河北地区销售员,湖南、广西、广东、海南区域经理,南方区域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起任董事,2016 年 10 月-2016 年 11 月因私人原因短暂离任。2016 年 11 月至2020年7月任董事,2020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源:
女,198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1 年 06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北京中成仁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 年 04 月至 2017 年 01 月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2017年 01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北京太和妇产医院财务经理,2020 年6月起加入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财务经理,2022年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5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并于 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5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3项议案;2023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2023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 1、2、3、8、10、11、12、13 项议案;2023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2023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为公司董事或与上述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clzd.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A 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资料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 A 股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①自然人股东:
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 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附件 1)及股票账户卡;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 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 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 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 授权文件需公证;
(3)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4)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 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 6月 27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
(2)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 2023年 6月 27 日(周二)17 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 号)。
3. 注意事项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源
电话:010-87361998
电子邮箱:ir@clz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结果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六月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3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公司有权依法拒绝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8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并逐项审议下列会议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771.91万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877.81万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3.13元,其中内资股东以人民币支付、H 股股东以港币支付,港币汇率以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7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折算。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384,2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2,005.69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9.02%。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
1. 执行董事薪酬
执行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业绩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具体薪酬由董事会审议。
2. 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薪酬
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其中非执行董事王鑫、独立董事姚立杰及独立董事翁杰为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黄德盛为17.58万元/年(税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三:《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时已发行 H 股的 10%。董事相信回购股份将有利于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购回H股可能会提高本公司每股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惟须视乎当时之市况及资金安排而定。董事会仅会在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方会作出回购 H 股行动。
本次回购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建议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 按照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刊发公告;
(3)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 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如需要);
(5)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进行相应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登记及备案手续;
(6) 就回购股份事宜,签署其他文件及办理其他事宜。
如获批准,董事会将获回购授权,直至下列最早发生之日期为止: (a) 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b) 于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相关特别决议案所授予之授权之日。
授权任何一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有关承诺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行使购回授权的承诺函,及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确认通函所载的解释声明及购回授权无异常情况的确认函。
批准有关购回股份一般性授权之通函(“通函”),批准及授权任何一位董事对通函做出其认为必须的任何修改,并安排印刷并向股东邮寄通函(包含该等修改),并将通函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上予以刊登。
本议案已经 2023年 3 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
本议案已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现营业收入1,201,604,254.24元,同比增长 8.43%。其中:
(一)关节类产品业务本年实现收入1,046,391,288.9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5%.
(二)脊柱类产品业务本年实现收入115,864,592.5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0.14 %。
(三)运动医学类产品实现收入 36,766,597.0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27.13 %。
二、实现营业利润 328,908,764.6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52 %。
三、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19,145.6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54 %。
四、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4,208,661.7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88 %。
五、基本每股收益 0.80元。
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5 %。
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08元。
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07,526.40元。
九、截止 2022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3,409,766,690.91元。
十、截止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2,719,699,779.72元。
十一、截止 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20.24%(合并)20.32 %(母公司)。
本议案已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具体财务及经营分析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本议案已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2年,全体董事均出席历次会议。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司的服务合同及个人年度的考核确定,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2 年,全体监事均出席历次会议。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本议案已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本议案已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2023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023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本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时已发行 H 股的10%。董事相信回购股份将有利于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购回H股可能会提高本公司每股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惟须视乎当时之市况及资金安排而定。董事会仅会在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方会作出回购 H 股行动。
本次回购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建议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 按照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刊发公告;
(3)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 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如需要);
(5)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进行相应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登记及备案手续;
(6) 就回购股份事宜,签署其他文件及办理其他事宜。
如获批准,董事会将获回购授权,直至下列最早发生之日期为止: (a) 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b) 于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相关特别决议案所授予之授权之日。
授权任何一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有关承诺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行使购回授权的承诺函,及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确认通函所载的解释声明及购回授权无异常情况的确认函。
批准有关购回股份一般性授权之通函(“通函”),批准及授权任何一位董事对通函做出其认为必须的任何修改,并安排印刷并向股东邮寄通函(包含该等修改),并将通函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上予以刊登。
本议案已经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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