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列问题进行讨论分析,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的核实和完善,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5个交易日内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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