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资集团)、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隽禺)、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桉邺)、CYPRESS CAMBO, L.P.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合计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8.02%增加至19.59%。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火炬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公资集团、鼎晖隽禺、鼎晖桉邺、CYPRESS CAMBO, L.P.的通知,公资集团、鼎晖隽禺、鼎晖桉邺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CYPRESS CAMBO, L.P.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沪港通增持了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CYPRESS CAMBO, L.P.通过沪港通在二级市场增持方式取得公司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其股票名义持有人。
公资集团为火炬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公资集团的子公司广东禹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鼎晖隽禺、鼎晖桉邺的有限合伙人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鼎晖隽禺、鼎晖桉邺与CYPRESS CAMBO, L.P.的普通合伙人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火炬集团与公资集团、鼎晖隽禺、鼎晖桉邺、CYPRESS CAMBO, L.P.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收益权的变动情况
CYPRESS CAMBO, L.P.通过沪港通持有6,494,987股(占比0.83%)公司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其股票名义持有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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