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对2023年科创板上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有关公示公告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查方法
1、企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在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对此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总共10天,公司职员可以从公示期内向领导人事部提出建议。
截止到公示期满,企业人事部没有收到一切职工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
2、企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
企业审查了此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企业(含子公司、子公司,相同)签署的劳动合同书(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企业出任的职位等。
二、审查建议
结合公司《管理办法》《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企业2023年科创板上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并做出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企业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2、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3、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4、纳入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工作人员合乎《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政策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企业独立非执行董事,除Jisong Cui(崔霁松)医生、Renbin Zhao(赵仁滨)医生外,不包含别的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综上所述,公司表示,纳入《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均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它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7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