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3证券简称:思科瑞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市场的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陕西海测增资并取得其51.67%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陕西海测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53证券简称:思科瑞公告编号:2023-027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2023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计划租赁厂房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现计划增加租赁厂房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祥路51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有序推进原租赁厂房募投项目的继续实施。上述租赁厂房产生的租金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增加前后的实施地点如下:
(二)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和行业发展格局,审慎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现拟将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祥路51号新增为募投项目“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地点购置成本在募投项目预算使用范围内,场地、规模和区域符合项目建设的需要和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三、新增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发展及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祥路51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市场的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市场的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53证券简称:思科瑞公告编号:2023-028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960万元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测”“海测电子”或“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陕西海测51.67%的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曹小东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思科瑞与陕西海测在技术、产品、人员、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融合与整合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是交易各方基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考虑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海测电子、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薛海印、西安海测壹号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思科瑞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海测电子增资4,960万元(其中3,100万元计入海测电子注册资本,1,860万元计入海测电子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海测电子51.67%的股权,并将取得海测电子实际控制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海测电子股东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曹小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红卫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发生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亦未发生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曹小东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关系说明
陕西海测股东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施红卫为公司董事曹小东妻子的姐姐,且施红卫、曹小东对新余宇东智能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7%、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外投资”类型。
(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概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测电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2.薛海印
3.西安海测壹号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为薛海印的一致行动人。
海测电子现有股东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海测电子现有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海测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陕西海测51.67%股权,海测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五)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同时,标的公司有优先认购权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认购权。除因本次增资交易而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外,最近12个月内标的公司没有发生其他评估、增资、减资和改制情况。
(六)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海测电子202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文号:中汇会审[2023]5696号)审计报告。
三、标的公司定价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05月22日出具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价值所涉及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030053-1号),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海测电子在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值为3,336.34万元,评估值为4,792.47万元,增值额1,456.13万元,增值率43.64%。
(二)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的定价依据:参照标的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增资价格。思科瑞拟以自有资金对陕西海测增资4,960万元,其中3,100万元计入陕西海测注册资本,1,860万元计入陕西海测资本公积,思科瑞本次增资价格为1.60元/注册资本。
(三)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分析
思科瑞本次增资的定价公允、合理,具体说明如下:
1、根据评估报告,陕西海测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792.47万元,经各方协商,确认陕西海测投前估值为4,640万元,对应2,900万元注册资本,相当于1.60元/注册资本,思科瑞本次增资出资4,960万元,以1.6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3,100万元注册资本,因此思科瑞本次增资的定价公允;
2、陕西海测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3,336.34万元,以2,900万元注册资本计算,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为1.15元,综合考虑陕西海测的技术积累、客户资源以及业务发展前景等因素,思科瑞本次增资价格高于1.15元/注册资本具有合理性;
3、结合陕西海测前次融资价格,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取得陕西海测股权的价格为1.27元/注册资本,思科瑞本次增资价格为1.60元/注册资本,增幅约为26%,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前次增资时间为2021年4月,2022年陕西海测经营状况较2021年呈增长趋势,2021年、2022年陕西海测营业收入分别为1,541.95万元、3,774.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1.41万元、1,165.94万元,陕西海测业务经营趋势向好,思科瑞本次增资价格高于1.27元/注册资本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增资价格以陕西海测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薛海印、西安海测壹号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签订《增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投资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原股东1: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原股东2:薛海印
标的公司原股东3:西安海测壹号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本次增资的总体安排
思科瑞以增资金额4,96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1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陕西海测总注册资本的51.67%,其中3,100万元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1,860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陕西海测注册资本总额为6,000万元。陕西海测原股东放弃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二)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投资单价每元注册资本1.60元,即思科瑞以增资金额4,96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1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51.67%。
(三)过户时间安排
全部增资金额支付至陕西海测账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陕西海测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过渡期
陕西海测及原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且连带地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确保陕西海测在过渡期内正常开展业务,并应尽最大努力保持商业组织完整,履行如下义务:
1.过渡期内,保证标的公司的经营、技术、法律或财务状况等方面均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由投资方根据独立判断作出认定),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或者其他超出标的公司正常经营范围的事项。
2.过渡期内,保证标的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存在任何影响标的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3.过渡期内,不得无故主动解聘任何关键员工,或提高或承诺提高其应付给其雇员的工资、薪水、补偿、奖金、激励报酬、退休金或其他福利且提高幅度在20%以上(在增资协议签署前,公司依据业绩等原因向关键员工做出的并已披露给投资方的待遇提升的承诺不包含在内)。
4.原股东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标的公司股权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5.过渡期内,原股东应当促使标的公司不作出,且标的公司不得作出下列行为(增资协议明确要求的行为除外):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发行任何债券或其他证券(或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购买股权的其他权利),或向原股东宣布、作出承诺或支付任何股息、利润或其他分配;
(2)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为了添加不动产、设备或无形资产而发生单笔超过50万元或累计超过100万元的任何资本性支出;
(3)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任何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资产或财产上或累计超过100万元的资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负担;
(4)解除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免除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各原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标的公司的负债,或放弃具有实质性价值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诉求);
(5)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以任何方式处分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以评估值和账面价值孰高者为准)的财产或资产,无论是不动产、动产或其他资产(包括租赁权益和无形财产),或累计超过100万元的资产处分行为;
(6)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兼并、合并任何第三方或被任何第三方兼并、合并;
(7)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8)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增加或宣布、承诺、协议增加对任何员工应付的薪金、奖金或其他福利的金额;
(9)解聘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挤兑、苛待任何关键员工或聘任任何其他员工从事该等关键岗位;
(10)变更任何会计方法或会计惯例或制度,但适用的会计准则要求的变更除外;
(11)对外许可任何重大知识产权,任由任何知识产权过期失效或被放弃、被捐献或被弃权,或披露在披露之前尚不是公知信息的任何重要的商业秘密、配方、工序、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但按照法律要求或根据保密协议或向投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的除外;
(12)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订立任何重大合同,修订或调整任何重大合同的任何重要条款,或同意终止任何重大合同,或修改任何合同或协议使其成为重大合同;
(13)向任何第三方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原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或为任何第三方主体的财务债务提供担保;
(14)和解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的诉求,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5)进行任何对外投资,或达成任何合伙协议、合资协议或其他利润分享协议;
(16)采取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带来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或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带来任何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
(17)将其账上资金用作除正常业务外的任何其他用途;或
(18)承诺采取,或促使管理层采取或承诺采取前述(1)至(17)项中载明的任何行动,但本协议所拟议的交易除外。
(五)违约责任
1.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如本协议签署后,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恶意拖延或放弃本次交易(包括通过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拒不达成交割先决条件或拒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而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的,则该一方须按照本次增资价款的10%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
2.若投资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增资金额向标的公司支付增资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标的公司。
3.若标的公司及原股东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应当以本次增资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投资方,但由于投资方的原因导致逾期的除外。
4.陕西海测或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薛海印、西安海测壹号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增资协议中任何重要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或在增资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其主观过错导致未能满足本次投资的前提条件导致思科瑞解除本协议或者导致本次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思科瑞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标的公司应当向思科瑞合计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应于各方及/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经思科瑞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并取得51.67%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领域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与会委员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资陕西海测的事项。
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51.67%股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陕西海测增资并取得其51.67%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领域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的事项。
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陕西海测增资并取得其51.67%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陕西海测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的事项。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当前,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军用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检测、DPA、失效分析等领域,但目前未具备专业、完备的环境试验场地与设备,也未建立完备的环境试验服务体系。陕西海测专业从事各类产品环境与可靠性试验,为客户提供从元器件到系统及大型整机全方位的可靠性解决方案,具有从检测、分析、可靠性工程、可靠性设计、加速应力筛选等方面对客户产品进行质量评价工作的能力。近年来,陕西海测陆续承担了海军、空军、陆军、陆航等多种型号的环境与可靠性试验,此外还服务于民机、高铁、电力、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及行业。
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将使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协同效应,具体说明如下:(1)业务发展具有协同效应,陕西海测可提供部件产品系统或整机系统的环境试验,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将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业务的基础上发展环境试验业务,两项业务都属于军工可靠性工程,陕西海测与公司业务又具有互补性,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将促进公司业务协同发展;(2)客户资源方面具有协同效应,公司及陕西海测主要服务的客户是军工企业,军工客户既有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的需求,也有部件产品系统或整机系统的环境试验需求,因此,公司本次增资陕西海测将使公司在客户资源开发方面具有协同效应;(3)市场布局方面具有协同效应,陕西海测地处西安,公司子公司西安环宇芯地处西安,此次增资完成后可实现公司环境试验业务在西北地区的布局,陕西海测将与子公司西安环宇芯现有业务协同发展,更好地服务西北地区下游客户。
综上所述,思科瑞本次增资陕西海测存在较好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思科瑞主营业务为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筛选,标的公司海测电子主营业务为环境可靠性试验,且主要服务的客户同为军工企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标的公司业务方向与思科瑞主营业务均属于可靠性检验相关业务,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在可靠性系统工程中分属不同的阶段,双方可以在市场布局、技术研发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明显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可扩展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盈利和抗风险能力,对公司加快建设一流的可靠性检测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交易对价的支付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银河证券对公司增资陕西海测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增资陕西海测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思科瑞增资陕西海测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53证券简称:思科瑞公告编号:2023-029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中路337号恒鼎世纪酒店22楼5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8日
至2023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于2023年5月23日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9:30-16:00
3.登记地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和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3年6月7日16:00前将上述办理登记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ecurity@cd-screen.cn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有关登记文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信函须在2023年6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最终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
联系人:成都思科瑞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9140831
电子邮箱:security@cd-screen.cn
2、会议安排: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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