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新通联包装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一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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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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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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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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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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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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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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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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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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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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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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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超过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涂、陈乐潺: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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