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先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3-030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4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和5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布。会议由董事长高迎欣召集主持。会议应有18名董事、4名董事、高迎欣、李汉成、刘宁宇、袁桂军;电话/视频连接14名董事、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郑万春、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玲、赵鹏、刘纪鹏、解植春、彭雪峰、曲新久通过电话/视频连接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列席8名监事,实际列席8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单项业务的决议
(1)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相关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投票。
(2)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投票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相关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投票。
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行网站,了解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单项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逾期,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卢志强副董事长在董事会的表决权受到限制。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16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先1
优先股代码:360037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H股类股东大会
公告增加临时提案和第二次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日期:2023年6月9日
● 2023年4月22日,本行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mbc.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分别发布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通知》(2023-022号)。为了让广大股东知道并按时参加会议,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公告本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
● 2023年5月24日,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大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议案》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列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1.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五)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一)提案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2023年4月22日,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mbc.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分别发布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号)。公告本行将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
2023年5月24日,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大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出《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列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现予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相关交易的议案》请参见附件1。上述议案是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进行表决。
3.除上述临时提案外,2023年4月22日公布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的通知》保持不变。
四、临时提案增加后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民生银行东门一楼第三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
(二)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股东大会原通知的股权登记日不变。
(4)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五)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不涉及
(六)股东大会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报告事项:
2022年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报告
2022年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报告
2022年中国民生银行大股东评估报告
1. 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本行2022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2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10月29日、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5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mbc.com.cn)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15、16、17、18、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20、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 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总额为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总额。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的投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五)主要股东在本行逾期授信的,本行将限制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银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出席会议请参见香港交易结算有限公司披露的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本次股东大会发布的通知和通信。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登记方式
(一)出席回复
1. 拟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收据专人、邮寄或传真送达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大会收据详见本公告附件4。
2. 出席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的股东回复时间和方式请参考本行在香港交易结算有限公司披露的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参加登记手续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登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有效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持股证明登记;
3. 上述登记材料应提供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应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八、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民生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2号
邮编:100031
联系电话:010-58560975、58560824
传真:010-58560720
(2)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进行验证。
(三)参与者自行承担交通、住宿费用。
(四) 委托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及附件3。
(五) 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发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mb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关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收据
● 报备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5.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
关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5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现将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相关交易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 综合授信业务未到期,本议案金额对应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其中,授信关联交易支出限额为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关联交易支出限额为290亿元,有效期为2年。本批准的集团相关交易金额包括:本行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相关交易金额为310亿元,包括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100亿元银行存单质押担保;本行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相关交易金额为290亿元,包括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业务手续费、业务渠道费等非授信业务。
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相关交易金额占2022年底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1.88%,占2023年第一季度末未经审计的8.52%。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相关交易管理办法》,相关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本行7、810、214、889股,持股比例为17.84%。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本行的相关法人。
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保险安全基金有限公司持有98.23%,中国保险安全基金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经营保险安全基金、监测和评估保险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置赔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2%,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投资和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国内外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和保险资金使用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保险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与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不得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信贷产品的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间的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银行相关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合法经营目的开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银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相关交易属于银行正常业务,交易计划符合一般业务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相关交易管理措施等制度,交易公平,无损害银行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附件2:
2022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9日召开的贵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向√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3: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a股类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行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向√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4: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上述收据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2.2023年6月6日(星期二)或之前,本回执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的形式送达董事会办公室。
( 综合授信业务未到期,本议案金额对应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先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3-031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23年5月24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单项业务的议案》,同意批准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股票未到期。以下金额对应的货币均为人民币),其中授信关联交易支出限额为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关联交易支出限额为290亿元,有效期为2年。
批准的集团相关交易金额包括:银行及其相关企业310亿元,包括保险及其子公司100亿元银行存单质押担保,相关交易贷款不得为信用方式;银行及其相关企业290亿元,包括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业务手续费、业务渠道费等非授信业务。在上述集团相关交易额度内,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寿”)综合信贷业务金额为260亿元(含未到期综合信贷业务),可回收利用,信贷有效期为2年。在上述集团相关交易额度内,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寿”)综合信贷业务金额为260亿元(含未到期综合信贷业务),可回收利用,信贷有效期为2年。信贷业务类型包括:短期营运资本贷款。业务品种的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确定的期限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利率水平不得低于同期平均定价标准,并符合《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信用担保是银行认可的担保、银行存单质押、金融债券质押、房地产抵押等组合担保。
● 股东大会审议:
保险集团相关交易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合法经营目的开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1.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保险集团相关交易额度批准后,本行相关交易额度为600亿元(含未到期综合信贷业务),占2022年底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1.88%,占2023年第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8.52%。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大家保险集团相关交易额度内,大家人寿在本行综合授信额度为260亿元(含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占2022年底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5.15%,占2023年第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3.69%。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相关交易管理办法》,上述相关交易由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3年5月24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及单项业务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24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单项业务的议案》,并将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大家人寿综合授信同时生效。
董事会审议《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单项业务的议案》表决:(1)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相关董事杨晓玲先生和赵鹏先生回避表决。(2)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综合授信,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相关董事杨晓玲先生和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上述集团关联交易和单项业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行业业务、交易计划符合一般业务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相关交易管理措施等制度,交易公平,未发现损害银行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介绍
人寿持有本行7、810、214、889股,持股比例为17.84%,为本行关联法人。人寿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使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通过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人寿99.984%的股权,大家保险直接持有人寿9.984%的股权。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持有98.2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营保险保障基金、监控和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置赔偿资产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2%,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的主要业务是投资和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和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外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和保险资金使用业务;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保险业务;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批准了600亿元(含未到期综合信贷业务),其中信贷相关交易支出限额310亿元,存款等非信贷相关交易限额290亿元,有效期2年。批准的集团相关交易金额包括:银行及其相关企业310亿元,包括保险及其子公司100亿元银行存单质押担保,相关交易贷款不得为信用方式;银行及其相关企业290亿元,包括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业务手续费、业务渠道费等非授信业务。在上述集团相关交易额度内,人寿综合信贷业务金额为260亿元(含未到期综合信贷业务),可回收利用,信贷有效期为2年。在上述集团相关交易额度内,人寿综合信贷业务金额为260亿元(含未到期综合信贷业务),可回收利用,信贷有效期为2年。信贷业务类型包括:短期营运资本贷款。业务品种的期限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确定的期限和有关规定。信用担保是银行认可的担保、银行存单质押、金融债券质押、房地产抵押等组合担保。
定价政策:本行与保险及人寿保险开展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集团关联交易金额下,各信贷产品的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间的平均定价标准,符合本行相关交易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大家保险和人寿的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合法经营目的开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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