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东方证券将自2023年5月25日起销售部分基金。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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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5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相应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固定投资、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以参与利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东方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认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正常认购期、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见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本公司发布的《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与东方证券就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达成一致。目前,东方证券可以在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处理开放固定投资业务的基金。具体固定投资业务规则请参考东方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和持有的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的,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东方证券客服电话: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判断基金是否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和资产状况。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固定投资与零存取款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简单的投资方式。然而,固定投资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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