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公司高新科技研究与开发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市场导向,依据《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杭科高〔2022〕39号),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会、实地考察和推荐公示等流程,杭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所控制的杭州市杭叉桥箱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叉车门架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杭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叉车钣焊有限公司等五家子企业内设技术研发中心合乎杭州公司高新科技科学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条件,被认定2023年杭州公司高新科技科学研究开发中心。详情如下:
二、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高新科技科学研究开发中心”是建在公司内部独立的科研机构,是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主要自主创新能量。企业以上五家子企业内设研发基地主要从事企业有关核心零部件及精密机械制造研发与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协助新品、新技术应用、新技术的科研工作。以上分公司内设的技术研发中心被认定2023年杭州公司高新科技科学研究开发中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优秀研究与开发标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创新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
以上分公司内设研发基地被认定2023年杭州公司高新科技科学研究开发中心,不会对公司本期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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