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系香飘飘奶茶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蒋建琪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市志周合道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杭州市志周合道”)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5月23日期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造成。此次股权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占股比例由75.35%下降到73.94%,占股比例变化为1.41%。
● 此次股权变动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股权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都未产生变化,以上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集团公司前不久接到大股东、控股股东蒋建琪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市志周合道开具的通知函,获知蒋建琪老先生及杭州市志周合道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5月23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了企业5,781,7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41%,详情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蒋建琪老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仓情况如下:
注:以上合计数和各加数立即求和总和存有末尾数差别,系四舍五入产生。
1、此次大宗交易减持股权由来均是IPO前获得,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相关服务承诺。
三、 所涉及后面事宜
1、此次股权变动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都未产生变化,以上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此次股权变动系公司股东依据其本身资金分配所进行的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3、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先前约定的状况。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发布的内容都以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奶茶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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