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执行董事持仓的相关情况
此次高管增持前,江苏省利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执行董事杨冰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1731%。之上股权均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
公司在2023年1月20日公布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杨冰老先生定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8月18日期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一部分股权,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5%(且不超出78,750股)。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股权变化事宜,将依据股本变动对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高管增持价钱不能低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钱即13.32元(除权除息后)。
截止到2023年5月23日收市,杨冰老先生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计40,000股,减持股份总数已一半以上。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注:多种方式获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的。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进度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下列缘故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进度:
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总数一半以上
(二)此次高管增持事宜与控股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公布的方案、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内,上市企业是不是公布高送转或筹备并购等重大事情
□是 √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此次高管增持为董事杨冰老先生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自行决定,是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和今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企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划的执行情况,并并督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截止本公告日,杨冰老先生股份减持方案并未执行结束,并把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确定落实措施此次股份减持方案。
(二)减持计划执行会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三)别的风险性
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催促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高管增持期内,企业将严苛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省利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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