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5月2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福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栋楼 8 层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老总朱往东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执行董事均是当场或者视频和电话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监事长熊辉因公务休假未列席会议,其他公司监事为现场参加;
3、公司老总、高级副总裁、财务经理、董事长助理均是当场参加。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有关记提企业2022年度各类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年报及本年度报告摘要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关于企业未弥补亏损做到实付总股本三分之一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特别决议提案:无
2、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1-7
3、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福建省至理律所公司 侓师:林涵、蒋慧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认为,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均具有合理合法资质,此次会议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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