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证券简称:大参林公示序号:2023-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江西省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省大参林”)、大参林(浙江省)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省大参林”)、重庆万家和燕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万家和燕连锁大药房”)、福建省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省大参林”)、黑龙江省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下称“黑龙江省大参林”)、四川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大参林”)为大参林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报表合并范围之内分公司。
●此次担保额度:由企业为分公司总计向银行借款综合授信给予35,5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1、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也分公司向银行借款综合授信公司担保,详情如下:
2、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公司在2023年3月27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预估2023年度企业为分公司申请办理银行信贷公司担保的总金额数为不得超过73.2亿人民币,此次贷款担保为股东会受权信用额度里的贷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状况
1、江西省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秀先路838号1栋楼(第1-8层)第2层
法人代表:邹颖群
企业占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药物及身心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发价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023.89万余元,总负债为16,338.00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总计为-314.11万余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收19,550.91万余元,纯利润-314.68万余元。
2、大参林(浙江省)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社区新安江路969号2栋楼三楼
法人代表:陈韧
企业占股比例:90.89%
主营业务:药物及身心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发价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606.43万余元,总负债为2,846.71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总计为759.72万余元,2022年实现营收8,266.17万余元,纯利润-240.28万余元。
3、重庆万家和燕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8,2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社区翠柏路101号3幢5-4
法人代表:燕宏
企业占股比例:51%
主营业务:药物及身心健康相关产品的零售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029.62万余元,总负债为10,693.23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总计为7,336.39万余元,2022年实现营收31,784.16万余元,纯利润999.77万余元。
4、福建省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151.1774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泉州市鲤城区五一中路104号6栋楼2层201室
法人代表:邓汉强
企业占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药物及身心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发价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99.14万余元,总负债为9,995.44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总计为103.70万余元,2022年实现营收13,698.52万余元,纯利润-136.31万余元。
5、黑龙江省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聚集区东湖路17号综合性工业厂房201-203室
法人代表:王勤
企业占股比例:60%
主营业务:药物及身心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发价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602.82万余元,总负债为8,955.33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总计为-352.51万余元,2022年实现营收2,190.21万余元,纯利润-1,127.16万余元。
6、四川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社区北星大道一段2289号一栋一单元17楼1704-1705室
法人代表:冯超艺
企业占股比例:85%
主营业务:药物及身心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发价等
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315.78万余元,总负债为1,615.75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总计为700.02万余元,2023年1-6月实现营收19.74万余元,纯利润-77.70万余元。(该分公司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
目前为止,以上被担保对象不会有危害偿债能力指标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此次对分公司申请办理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给予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时限按实际签订合同为标准,担保额度总计35,500万人民币,担保范围为基础主合同规定为借款人给予各类贷款、股权融资、贷款担保及其它表里外信贷业务但对借款人产生的所有债务,包含但是不限于债务本钱、贷款利息(含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费等,分公司并没有给予质押担保。
四、贷款担保的重要性及合理化
此次企业为分公司向银行借款累计35,500万人民币的信用额度给予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担保系为达到分公司运营发展的需求,有益于子公司身心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共同利益和发展战略规划,被担保方为公司发展报表合并范围之内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经营情况平稳,资信状况优良,有实力还款全部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日,2023年第三次股东会受权后已签贷款担保总额为12.55亿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18.28%,除了上述贷款担保外,公司及分公司不会有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行为主体公司担保,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到起诉贷款担保。
特此公告。
大参林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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