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辞职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沈甜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沈甜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由于沈甜甜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沈甜甜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 沈甜甜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沈甜甜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沈甜甜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辉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辉先生,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沭阳时代经典商贸中心分销渠道部经理,现任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5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4.73%股份的控股股东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2期28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5日
至2023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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