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2年6月15日,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汉商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2023年5月2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24,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回购最高价格13.2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49元/股,回购均价12.5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547.84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回购使用资金满足本次回购方案设定的最低回购资金总额要求,回购期限已满12个月,已触及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期限届满条件,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6,024,13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本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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