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以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常州市亚玛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2022年利益分配原则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99,062,500.00股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上已经回购股份5,999,987.00股后193,062,513.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价税合计),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选用比例固定标准开展,股票分红总额为38,612,502.60元。按总市值换算每一股红股=具体股票分红总金额/总市值=38,612,502.60元÷199,062,500.00股=0.1939717元/股【按总市值换算每10股分红派息(价税合计):1.939717元】,即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证券登记日收盘价格-0.1939717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公司在2023年5月19日举办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将来执行分配原则时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扣减复购专户的股权数)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分派股利2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企业通过复购专户所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不具有参加此次股东分红的权力。
2、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执行实现了股份回购计划方案,因而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99,062,500.00股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上已经回购股份5,999,987.00股后193,062,513.00股为基准,选用比例固定标准开展,股票分红总额为38,612,502.60元。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去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00股后193,062,513.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0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特别提示:请上市企业根据自己的是否为股票龙虎榜标的证券,明确权益分派执行公示保存删除此类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4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0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分红配股日期
此次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分红配股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2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股东分红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30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办理日:2023年5月22日至备案日:2023年5月29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相关咨询方法
资询详细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白龙大道639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王子杰
热线电话:0519-88880019
传真电话:0519-88880017
七、备查簿文档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2、常州市亚玛顿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常州市亚玛顿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特此公告。
常州市亚玛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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