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证券简称:晨曦新材公示序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转赠占比
A股每一股红股0.40元
每一股转赠股权0.30股
●有关日期
●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一、根据分派、转增股本策略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计划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派、转增股本计划方案
1.派发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240,253,000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30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96,101,200元(价税合计),转赠72,075,900股,此次分派后总市值为312,328,900股。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转增股本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1)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派派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公司股东股票数,按比例分配立即记入股东账户。
2.自己派发目标
通过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定,江苏省建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诺贝尔奖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省皓景博瑞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口县晨丰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湖口县晨旭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红股由企业立即派发外,企业其他股东红股授权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理事单位申请办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
3.缴税表明
(1)对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基金,依据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本人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企业股票,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对个人持股1年之内(含1年)的,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待个人转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从企业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至企业账户,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结合公司国税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出台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所得税,缴税后具体派发红股为每一股0.36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3)针对香港市场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项目投资上海交易所我们公司A股个股,依据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给予投资人的真实身份及持仓方式等清单数据库的标准以前,暂时不实行按持仓时长推行差异化缴税现行政策,对其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我们公司依照10%税率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发放现金股息0.36人民币。
(4)针对拥有我们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相关规定,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个税,税后工资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0.36元。
(5)针对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公司没有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利分配、收益企业所得税对其自主交纳,具体发放现金股息为税前工资每一股rmb0.40元。
(6)此次转增股本的源头为公司发展新股发行股权溢价所产生的资本公积,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缴税。
五、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企业:股
六、摊低每股净资产表明
执行送转股方案后,按新总股本312,328,900股摊低计算出来的2022年度每股净资产为2.04元/股。
七、相关资询方法
针对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如有疑问,请根据下列联系电话资询。
联络单位:江西省晨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792-3661111
特此公告。
江西省晨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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