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一2023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一2023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1,261,6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46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84,873,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3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166,388,3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5273%。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提案2.0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02 《募集配套资金》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提案2.03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04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05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06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07 《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提案2.10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11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12 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13 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14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15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提案2.16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6、《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7、《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8、《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9、《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0、《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3、《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1、《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59,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3%;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86,5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71%;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5%。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47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0%;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03,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76%;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373,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01%;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00,5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54%;反对1,72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4%;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龙斌、史胜;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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